本中心為維護電子測距經緯儀精度,於各測量隊轄區內設置簡易電子測距基線場,定期以經國家標準基線場校正合格之電子測距經緯儀測定標準距離,並要求各測量隊定期於儀器保養後,攜至基線場檢測合格,以確保測量品質。
簡易基線場標準距離測定程序如下:
| 一、 |
儀器首先置於0公尺站,分別向5公尺、23公尺、31公尺、59公尺、77公尺、及95公尺等站觀測;然後將儀器移設於5公尺站,再向23公尺、31公尺、59公尺、77公尺及95公尺等站觀測。 |
| 二、 |
前項各站應以正、倒、正、倒鏡順序觀測四次,每一次觀測取三次顯示值,以四次測距之十二個觀測值總平均為各段之標準距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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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經緯儀距離校正方式及評定標準:將待校正儀器攜至基線場,與測定標準距離相同方式測定各段距離,每段取三次觀測量平均值再經回歸分析所得之加常數及乘常數改正後為校正值,校正值與標準值較差之絕對值應全部小於三倍之測距儀精度規格,且超出一倍測距儀規格精度者不超過測線數之32%,視為合格。
電子經緯儀測角校正方式及評定標準:於陰涼堅硬地面整置儀器,觀測離儀器約50M等高處平點與參點及天頂距小於80度之高點,記錄水平讀數H及天頂距Z,共三測回,以經緯儀角度校正分析軟體計算各項誤差,皆小於電子經緯儀測角精度門檻值(詳本中心「電子測距經緯儀校正作業」標準作業程序)者視為合格。
電子測距經緯儀校正作業
| 隊別 |
設置地點 |
照片 |
狀態 |
標準距離申請 |
| 北區第一測量隊 |
宜蘭市宜蘭縣立體育公園南側凱旋路人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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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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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區第一測量隊 |
花蓮大漢技術學院校園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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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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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區第二測量隊 |
桃園縣中壢市中央大學校園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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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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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區第二測量隊 |
連江縣南竿鄉勝利水庫堤防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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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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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區第一測量隊 |
彰化縣員林鎮員林農工旁人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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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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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區第一測量隊 |
嘉義市世賢路世賢國小旁人行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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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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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區第二測量隊 |
高雄縣鳳山市誠正路中山公園人行道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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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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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區第二測量隊 |
澎湖縣馬公市澎湖國家公園管理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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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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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區測量隊 |
屏東縣政府與屏東地政事務所中間綠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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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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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東區測量隊 |
國立臺東專科學校建築科大樓前草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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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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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區測量隊 |
國立金門技術學院行政大樓後面草坪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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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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