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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籍圖重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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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緣起
臺灣日治時期測繪之地籍原圖,於第二次世界大戰時遭炸毀,光復後係以日治時期地籍原圖描繪裱裝而成之副圖辦理地籍管理。此類地籍圖使用迄今已逾90年,因年代久遠,致圖紙伸縮、破損嚴重,且因土地分割、天然地形變遷及人為界址變動等影響,常有圖、地、簿不符情形,加上施測當時受技術、設備及比例尺過小之影響,精度難以肆應時代需求,影響公私財產權益甚鉅,有賴實施地籍圖重測,以確實釐整地籍,杜絕經界糾紛,保障國民合法產權。
貳、計畫內容
一、三期十三年計畫:
執行時間 :自65年起至77年止,分為第1期5年,第2期及第3期各4年實施。
辦理地區 :主要辦理各縣市地籍圖重測破損嚴重之都市計畫地區。
計畫工作量:1,590,000筆、面積92,576公頃。
二、七十八年度計畫:
執行時間 :78年。
辦理地區 :為避免地籍圖重測工作中斷,在3期13年計畫執行屆滿, 而「台灣省地籍圖重測後續計畫」尚未核定前, 訂定「台灣省地籍圖重測78年度計畫」實施;
辦理地區為台北縣新莊市等19個鄉鎮市區。
計畫工作量:125,000筆、面積7,500公頃。
三、五期二十年後續計畫:
執行時間 :79年至98年(行政院87年1月7日台八十七內 00九四八號函核定提早4年於 94年度完成)。
辦理地區 :台灣地籍圖破損特別嚴重亟需優先辦理之地區,並採用數值法辦理。
計畫工作量:3,610,000筆、面積500,000公頃。
四、地籍圖重測計畫:
執行時間 :95年至103年。
辦理地區 :辦理各縣地籍圖破損、位移嚴重地區以及即將快速發展、地籍誤謬嚴重等亟待辦理地籍圖重測地區。
計畫工作量:筆數1,881,125筆、面積133,000公頃。
參、作業流程

地籍圖重測之作業流程
肆、執行情形
臺灣地區地籍圖重測原採用圖解法辦理,為提高測量精度與品質,乃自70年度起逐年推廣數值法辦理,並於78年度起全面實施。截至96年度止,已完成重測土地面積439,953公頃,完成筆數6,356,327筆,其中臺北市、高雄市、基隆市、新竹市、臺中市、嘉義市、臺南市、金門縣、連江縣等地之重測工作已全部完成,各期成果統計如下表:
地籍圖重測成果統計表
| 期別 |
年度 |
重測面積(公頃) |
重測筆數( 筆 ) |
| 試辦期 |
62∼64 |
12,685 |
241,043 |
| 三期十三年計畫 |
第一期 |
65∼69 |
37,850 |
952,962 |
| 第二期 |
70∼73 |
28,896 |
661,477 |
| 第三期 |
74∼77 |
40,115 |
708,999 |
| 小
計 |
106,861 |
2,323,438 |
| 七十八年度計畫 |
78 |
4,407 |
133,163 |
| 後續計畫 |
第一期 |
79∼82 |
29,097 |
651,200 |
| 第二期 |
83∼86 |
49,191 |
761,430 |
| 第三期 |
87∼90 |
101,707 |
926,982 |
| 第四期 |
91∼94 |
79,668 |
768,054 |
| 小
計 |
259,663 |
3,107,666 |
| 金門縣宅地重測計畫 |
67∼78 |
1,145 |
34,269 |
| 金門縣農地重測計畫 |
79∼90 |
11,271 |
137,986 |
| 連江縣重測計畫 |
85,87,88 |
235 |
9,030 |
| 地籍圖重測計畫 |
95 |
21,512 |
188,622 |
| 地籍圖重測計畫 |
96 |
22,174 |
181,110 |
| 總
計 |
439,953 |
6,356,327 |
註:含北高2市
97年度地籍圖重測計畫預定辦理筆數179,270筆,分述如下:
一、 本中心辦理部分:臺北縣等16個縣,樹林市等16個鄉鎮市,面積3,000公頃,筆數40,000筆。
二、各縣政府辦理部分:臺北縣等16個縣,中和市等63個鄉鎮市,筆數139,270筆。

伍、重測效益
一、 地籍調查時,對於確定之點位,均免費提供土地界標,由土地所有權人埋設,確保民眾產權。
二、 地籍圖重測時,重新編定段界、地號,並將細碎土地依土地所有權人之申請予以合併,解決地號雜亂無章之現象。
三、將重測範圍內都市計畫樁位,一併清理、補建並予以聯測,使地籍圖與都市計畫圖一致,便利都市計畫規劃、土地開發建設的進行。
四、 重測區內之未登記土地一併清理並依法測量後登記為國有,可健全地籍、便利公產管理及處分。
五、採用數值法測量技術辦理地籍圖重測,每一界址點均有坐標值,可由電腦展繪不同比例尺之地籍圖提供使用,避免圖解地籍圖之圖紙伸縮、謄繪與讀數等誤差,不僅擴大地籍圖功能,並可利用資訊處理,大幅提昇行政效率與服務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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