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前言
民國88年2月10日行政院台88內字第06161號令公布中華民國第一批領海基線,環臺灣本島及附近海域包含澎湖、小琉球、綠島、蘭嶼、龜山島、彭佳嶼等島嶼計22個基點(紅色線所示),我國領域依此批基點連線範圍訂定。自基點向外海延伸12海浬之連線範圍(黃色線所示)為我國領海,再向外12海浬之連線範圍(藍色線所示)為鄰接區;若自此22個基點連線向外200海浬之連線則為國際上各國主張所謂「專屬經濟海域」之範圍。
臺灣地區露出海面的土地已依中程計畫分年測製像片基本圖,陸域基本圖可運用地面直接測量或航空、衛星等方法測繪地面上天然或人為地物及以測量製圖方法表現地?、地形。領海及鄰接區海域基本圖即是測製自領海基點往外海延伸24海浬連線之範圍內海域的地形及水文基本資料,資料包含海洋物理、海洋化學、海洋生物等有關值得研究探討之資訊,最基本的有海底深度、海底地形、海底底質、海水?度、鹽度、海流流速、方向、海中棲息物調查…等等,對人類有著很大的影響。
海洋測量調查所提供之資料,可供海岸保護、海洋工程、海疆宣示主張、防杜走私打擊海上犯罪、保護漁業、漁場開發、鹽?分析亦可提供海流體積膨脹作水位高漲或氣象研判等、海底地質、海底火山地熱研究、海底斷層海底地震、考古學中對海盆陸海運動等研究、近期則海岸開放後海上活動如海釣或海上休憩開發建設等之所需,近年來各國對大陸礁層之研究已投入努力,尤其對海洋中豐富之礦物資源如鈷、錳及甲浣水合物用於新能源之淬取等,更引發經濟海域開採權保護之觀念。
貳 、依據:
一、海洋白皮書。
二、中華民國領海及鄰接區法。
三、中華民國專屬經濟海域及大陸礁層法。
四、國土測繪法。
參、海域基本圖:
領海及鄰接區海域基本圖簡稱海域基本圖,主要內容包含海底地形與水文資料為主題之地圖。海域基本圖的目標為延續陸域基本控制測量系統,據以確定國家海域,作為海洋資源開發使用、規劃管理之依據,減少海事、漁業糾紛;整合陸地及海洋測量系統,以利國土整體規劃,永續經營。由於臺灣海峽海深平均多未超過100公尺,臺灣西海岸多處沙岸亦僅數公尺深,低潮位與高潮位之海岸線位置差距常至數百公尺以上,對於海域及近岸之管理開發及整體規劃與海岸工程等需考量圖資比例尺,因此海域基本圖考量部分地區如水深在30公尺以內或海岸線以外至6公里間之近岸海域,採取較大如1/5,000或領海區1/25,000比例尺,鄰接區海域則採1/50,000比例尺,以較符所需,至96年度辦理面積已達2,320平方公里。
一、 93年度海域基本圖測量工作
93年度內政部地政司委託中山大學研擬海域地形測量規範草案,再依據該草案測量精度要求規劃2測區(嘉義鰲鼓農場與臺南七股附近海域,每區南北長10公里,東西寬25公里)委外辦理海域基本圖測量工作,面積約500平方公里,建立42幅1/5,000比例尺及12幅1/25,000比例尺海域基本圖,為我國有計畫辦理海域基本圖測量工作得第一步。
二、 95年度海域基本圖測量工作
95年度內政部地政司規劃臺北縣部分海域,委外辦理海域基本圖測量,面積約820平方公里,建立61幅1/5,000比例尺及8幅1/25,000比例尺海域基本圖。
三、 96年度海域基本圖測量工作
96年度海域基本圖測量工作,內政部地政司交由本中心辦理,預計97年底完成,規劃辦理臺北、桃園縣部分海域,面積約1,000平方公里,委外辦理海域基本圖測量。同案另規劃將95-96年度海域基本圖測繪成果進行地理資訊系統(GIS)資料建置,使海域圖資能以更便利的主題圖層呈現與供應。
肆、潮間帶地形測繪:
國土包括海域、陸域以及海陸交接地帶的潮間帶區域,其中陸、海域地理資訊測製皆以大範圍且有計畫性地執行,潮間帶區域因為傳統測量技術的限制,海測船隻等載具不容易測到淺水地區,陸測無法在濕軟的退潮地區觀測,致測量作業實施困難,只有少數機關因特殊業務需要而進行小區域測製,歷來此區域間地形資料欠缺,造成國土圖資不完整。
建立潮間帶基本地形資料,對於海岸經濟開發、縣市行政區域劃分及環保、生態保育、養殖、採礦、海底電纜鋪設、海洋博物館、海岸資源合理利用、海域觀光資源及提昇遊憩品質等整體海岸經營開發有實質的助益,並同時兼顧減緩地理環境急速衝擊。本中心至97年底已辦理區域含蓋桃園至高雄間潮間帶範圍地形資料測繪,建置比例尺1/2500之潮間帶地形圖資。
一、潮間帶地形測繪先導計畫
本中心於 93-95 年度選擇彰化縣部分沿海區域,配合潮位狀況辦理潮間帶地形測量工作,測區範圍北自大肚溪出海口南岸端,南至員林大排出海口北岸端,東至南北端間海堤堤面中線為原則之連線往東 200 公尺止,西至當地最低潮位線起算至水深 5 公尺處,並包括兩處彰濱工業區全部,面積約 110 平方公里,建立 74 幅潮間帶地形圖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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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彰、雲地區潮間帶地形測繪計畫
本中心於94-95年度延續「潮間帶地形測繪先導計畫」,選擇彰化縣部分與雲林縣沿海區域,配合潮位狀況採用航空攝影測量及船載測深測量設備,辦理地形測量工作,測區範圍北自員林大排出海口北岸端,南至北港溪出海口北岸端,面積約300平方公里,建立209幅潮間帶地形圖資。 |
三、潮間帶基本地形測量技術發展計畫
空載光達( LiDAR )測量技術利用空中雷射掃瞄搭配慣性導航儀( IMU )及全球定位系統( GPS )定位功能,可快速獲得潮間帶三維地形資料,對於地形模型與地表模型的建立、地形變化的分析等,為一非常快速的方法。本中心 95-97 年度應用空載光達測量技術,在低潮位出現的瞬間,快速及有效率地自空中獲取地理資訊。 95 年度已辦竣嘉義縣沿海地區(含外傘頂洲),面積約 239 平方公里潮間帶地形測量,建立 178 幅潮間帶地形圖資。 96 年度分南、北 2 區辦理潮間帶陸域地形測量工作,面積約 150 平方公里,北區為桃園縣老街溪至彰化縣大肚溪、南區為臺南縣將軍漁港至高雄縣興達港; 97 年度規劃辦理同區域潮間帶海域地形測量工作,面積約 250 平方公里。 |
四、潮間帶基本地形圖資GIS資料建置工作 潮間帶地形測繪成果將納入國土測繪整合流通系統,海域圖資測繪建置成果除可建立相關資料庫外,更提供資料流通、岸際開發管理等所需基本資料。本中心95年度委外辦理「潮間帶基本地形圖資GIS資料整合處理試辦作業」,藉由調查使用者需求,研擬訂定圖資格式與圖層分類,供未來資料轉換與加值利用,並分年編列經費辦理潮間帶地形圖資GIS資料整合處理作業,96年度辦理先導計畫作業範圍(彰化地區)GIS資料建置;97年辦理95年度潮間帶基本地形測量技術發展計畫作業範圍(嘉南地區)GIS資料建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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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海洋測量的方法及裝備:
海洋資料獲得可區分為測量與調查兩大項目,測量內容包含水深測量、水下地形測量、流速測量…等,其使用的儀器設備有GPS衛星定位儀、岸上微波定位儀、空載脈衝雷射(LiDAR)、測深儀、湧浪補償器、側掃聲納、流速儀…等等;海洋資料調查內容包含有底質調查、水文調查、海氣象、鹽度、溫度…等等,其使用的儀器設備有氣象站、潮位站、沙奇盤、潮位儀、資料浮標…等等。平面位置之定位目前主要以GPS衛星定位儀為主,近岸測量時亦可補以微波定位儀。測深主要以聲波儀器為主,一般採用船載測深儀方式施測,聲速在空氣中傳播之速度每秒約三百多公尺,在水中則約為空氣中之5倍,然水中音波傳播速度受水中物理、化學性質改變而有所差異,因此施測前需進行聲速校正,並為修正載具受波浪起伏搖晃影響測量精度,需配置湧浪補償器來進行載具姿態改正;潮間帶及較清澈之淺海水深測量採用空載脈衝雷射來進行測量,其原理為利用光線對水的穿透性來進行水下測量,依其不同顏色光譜的穿透力來進行不同深度的測量。底質調查係利用不同型式的鑽採器來進行調查(採樣),有抓泥式採樣器、箱型岩心採樣器、震動式岩心採樣器,另為瞭解大範圍海床表層沉積物分佈情形時採拖曳式採樣器。流速測量係使用流速儀來進行流速與流向調查,海流流速會因水深及水下地形差異而有所不同,一般測量以水表面流速為主。

陸、未來展望:
海域基本圖測製與海洋資料庫建置將可確保海洋權益以維護國家領土主權完整、維護海洋法律秩序、確保海洋生物資源的多樣性以促進共同養護與合理永續利用、有效利用與管理海洋非生物資源以兼顧資源開發與生態環境、活絡海洋產業發展、合理利用海域觀光資源以提昇海域觀光遊憩品質、保護海洋環境以確保國民健康、促進海岸資源合理利用與保育、持續推動海洋科學研究以提昇海洋科學研究水準、引導全民關心國家海洋發展以建立海洋觀的文化社會。
柒、小錦曩:

一、海岸(Coast):永遠高出暴浪作用之上者,稱為海岸。海岸之範圍向內陸伸入,隨地形演變之情形不同,故不一定。
二、海岸線(Shore Line):海灘與陸岸連接之線,稱為海岸線,有時又叫高潮線。
三、海灘(Beach):由平均低潮位(或較低低潮位)以上,至暴浪所能到達之處,稱為海灘。通常海灘又可細分為前灘與後灘,前灘者,乃低潮線以上至灘面與平階交界處之階緣線為止,平常為潮水及一般風浪所易影響之範圍;後灘者,乃前灘與海岸線間之範圍,通常祗有暴浪,方能影響及之。
四、海濱(Shore):通常乃指低潮面至高潮面間之範圍。
五、近海(Off Shore):自低潮線向外,以迄大陸棚之邊緣。
六、灘面(Shore Face):海灘平階外之傾斜部分,常受波浪沖撃流之襲擊者,稱為灘面。
七、沙洲(Bar):狹長之水中沙灘,在低潮時或部分在高潮時可露出水面者,稱為沙洲。
八、平階(Berm):後灘中,斷面平坦之處,稱為平階。
九、階緣(Berm Coast):平階之外緣,稱為階緣。
十、長度換算:1海浬=1.8公里計;1英里=1.6公里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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