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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108年度地籍圖重測地區。

108年度地籍圖重測辦理地區,業經本中心於107年9月20日邀集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代表召開審定會議討論確定,並以107年10月2日測重字第1078665002號函核定,計畫辦理新北市等5個直轄市及新竹縣等13個縣(市),計67個鄉鎮市區,面積1萬8,862公頃,筆數11萬8,448筆,詳如彙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