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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中心99年8月27日發布修正「規費收費標準」及「測繪成果電子資料流通作業要點」

本中心已於99年8月27日(星期五)發布修正「規費收費標準」及「測繪成果電子資料流通作業要點」,自99年8月30日(星期一)生效。本次修正重點如下:
(一)「地籍圖檔」計費方式修正為以「段」為資料供應單位,依總筆數覈實計算,每筆2元。
(二)新增供應項目「通用版電子地圖成果檔」,每幅150元。
(三)修正「測繪圖資電信網路閱覽服務收費基準」為3種服務方案,最低費率為每分鐘1.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