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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土測繪成果資料收費標準」修正發布

1、「國土測繪成果資料收費標準」於103年10月31日以台內地字第1031301796號令修正發布。
2、本次修正重點:
(1)「國土測繪成果資料收費標準」第3條及第2條附表3、附表4、附表7,業經上開號令修正發布。
(2)相關條文內容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查詢http://gazette.nat.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