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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108年9月17日起本中心測量儀器校正實驗室「空載光達」及「小像幅航拍攝影機」校正服務正式對外營運

(一)因應多元空載感應器已普遍應用於測繪工作,為落實國土測繪法及應用測量實施規則測量成果品保相關規定,本中心持續推動及建置相關校正服務,除現有提供中、大像幅的「航空測量攝影機」校正服務外,已完成「空載光達」及「小像幅航拍攝影機」等2項校正系統建置,並通過全國認證基金會(TAF)認證,自108年9月17日起依「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規費收費標準」正式對外營運。除大幅節省相關設備送國外原廠檢校的時程及費用外,亦可增加使用者對儀器設備的信心,有效提升國內空載感應器系統測繪品質,協助國內相關產業及測繪業務發展。
(二)配合前開營運項目增加及相關維護成本分攤,調降原有「航空測量攝影機」校正服務費用。
(三)相關服務費用如下:
1、「航空測量攝影機」校正服務規費每部新臺幣10萬元整。
2、「空載光達」校正服務規費每部新臺幣6萬元整。
3、「小像幅航拍攝影機」校正服務規費每部新臺幣4萬元整。
(四)有關上述校正服務申請方式,詳見本中心測量儀器校正服務網(網址:http://sicl.nls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