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轉知內政部修正「地籍圖重測地籍調查表填載說明及範例」,自107年12月26日生效。

內政部為配合107年12月10日台內地字第1071306907號函修正「數值法地籍圖重測作業手冊」及實務作業需要,於107年12月26日以台內地字第1071307486號函檢送修正後「地籍圖重測地籍調查表填載說明及範例」,俾利地籍圖重測地籍調查作業參辦。填載說明及範例電子檔已建置於本中心全球資訊網/測繪業務介紹/地籍圖重測專區/法令規定/地籍圖重測地籍調查表填載說明及範例類供下載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