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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107年度地籍圖重測地區

107年度地籍圖重測辦理地區,業經本中心於106年9月4日邀集各直轄市、縣政府代表召開審定會議討論確定,並以106年10月3日測重字第1060700263號函核定,計畫辦理新北市等5個直轄市及新竹縣等10個縣,計63個鄉鎮市區,面積1萬9,046公頃,筆數12萬5,679筆,詳如彙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