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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中心e-GPS即時動態定位系統服務自98年1月1日正式營運

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為順應國際衛星定位測繪科技已邁向網路化、行動化及全功能、多目標的即時動態定位服務之潮流趨勢,自93年度起採用先進的虛擬基準站即時動態定位技術(Virtual Base Station Real-Time Kinematic,VBS-RTK),建置「電子化全球衛星即時動態定位系統(簡稱e-GPS即時動態定位系統)」,透過該中心於全國各地所建置之76處衛星定位基準站每天24小時每1秒鐘連續接收GPS衛星資料,即時傳回位於台中市黎明辦公區的控制及計算中心,進行資料自動化處理後,目前在臺、澎、金、馬任何地點只要可以GPS衛星接收儀同時接收5顆以上GPS衛星訊號,都可以全天候經由整合封包無線電服務技術(GPRS)或其他無線上網方式,在極短的時間內,依使用者需求,獲得公分或次公尺等級精度的即時動態定位服務。
本部國土測繪中心為使e-GPS即時動態定位系統各項服務能順利完善並兼顧國家安全,經邀請國家安全局、國防部及民間測繪業者代表召開會議後,於97年5月1日發布「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電子化全球衛星即時動態定位系統服務試辦要點」,開放與測繪業務有關之各級政府機關、公營事業機構、公私立高中(職)、大專院校、測繪業、測量技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測繪儀器業者及其他法人團體學校及機關(構)上線申辦各類服務。試辦期間已提供3,895站日之基準站觀測資料及176個單位250組之即時性衛星定位系統授權,試辦營運成效良好。
鑑於電子化全球衛星即時動態定位系統試辦作業即將於97年12月31日截止,進入正式營運階段,為使本系統順利運作,繼續提供國內與測繪業務有關之機關(構)及學校使用高精度、高效率的動態定位服務,並全面供應基準站衛星觀測資料,國土測繪中心基於使用者付費原則,已於97年12月30日訂定發布「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電子化全球衛星即時動態定位系統服務供應要點」,自98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收費,提供各界使用本系統之即時定位服務系統各類服務,同時也正式宣告國內的測繪科技已與國際同步邁向e化及行動化的嶄新時代。
本系統各項服務之申辦程序採「會員註冊申請」及「各類服務申請」2階段方式辦理,至規費計收項目與收費標準按「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規費收費標準」,其中會員許可費計收新臺幣2,000元整,有效期限為5年;即時性衛星動態定位服務規費計收標準為每組、每日每服務區計收新臺幣300元整;衛星觀測資料後處理動態定位服務規費計收標準為每點新臺幣30元整;衛星觀測資料電子檔供應服務規費計收標準為每站、每日新臺幣30元整。有關加入本系統會員註冊及申請各項服務之申辦流程及注意事項或本系統各項功能及服務介紹,請上網至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e-GPS即時動態定位系統入口網站(網址:http://www.egps.nlsc.gov.tw)或逕洽該中心控制測量課查詢洽辦(電話:04-22522966轉254;電子郵件信箱:egps-service@mail.nls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