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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106年度地籍圖重測地區。

106年度地籍圖重測辦理地區,業經本中心於105年9月9日邀集各直轄市、縣政府代表召開審定會議討論確定,並以105年10月5日測重字第1050700273號函核定,計畫辦理新北市等5個直轄市及新竹縣等10個縣,計65個鄉鎮市區,面積2萬611公頃,筆數13萬57筆,詳如彙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