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公告「112年度地籍測量人員自費訓練班辦理計畫」

1、內政部及本中心為培育國內地籍測量所需之測量專業人力,於64年度首度公費委託大專院校辦理地籍測量人員訓練班,結訓學員除符合「中央重測補助款僱用約僱人員條件」之認定條件外,亦為直轄市及縣(市)政府(含地政事務所)基層約僱測量人力之重要來源。

2、在考量國家經費有限下,為配合地政機關需求,提供有志參與地籍測量業務之社會人士自費報名參訓,以增進地籍測量實務作業能量,爰訂定本案計畫,供有意願之學校申請辦理訓練。有意願辦理本案訓練之學校,請參考附件計畫書,向本中心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