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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112年度地層下陷區水準網計算成果供各界參考應用

內政部111年8月4日台內地字第1110264622號公告之「111年臺灣一等水準網水準測量成果說明」中,考量臺灣西部沿海地區受到地殼變動或人為因素造成沉陷情形嚴重,若採5年更新一次該區域一等水準點高程成果,期間內各點位實際沉陷量將遠超過檢測精度,公告成果受到持續沉陷影響,無法符合測繪業務所需之精度要求。經審慎評估後將彰化、雲林及嘉義等縣沿海地區劃分為地層下陷區水準網,區域內檢測點位不納入成果公告,該等點位測量成果得洽本中心提供參考使用。

為避免各界耗費額外成本自區外引測取得公告高程資訊,內政部於111 年 8 月至 112 年 5 月間交由本中心辦理西南沿海下陷區符合一等水準測量規範之水準檢測工作,並以112年8月24日台內地字第1120265176號公告「112年臺灣西南沿海下陷區一等水準網水準測量成果」 。

本中心為更新維護地層下陷區一等水準點正高,並節省政府人力與經費,112年持續利用經濟部水利署提供之水準測量觀測資料,搭配本中心下陷區水準點高程測量觀測資料,進行環線閉合差檢核,確認資料符合二等基本控制測量精度規範(±5mm)後,重新計算地層下陷區水準網成果供各界參考應用。有關計算方式及成果,請參閱「112年度地層下陷區水準網計算成果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