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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111年度地籍圖重測地區

111年度地籍圖重測辦理地區,業經本中心邀集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代表於110年10月7日召開審定會議討論確定,並以110年10月20日測重字第1101565261號函核定,計畫辦理新北市等5個直轄市及新竹縣等12個縣(市),計60個鄉鎮市區,面積1萬8,581公頃,筆數11萬9,222筆,詳如彙整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