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推廣「老宅延壽機能復新計畫」政策。

  • 發布日期:115-03-20
  • 發布單位:秘書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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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為改善既有建築物機能並提升居住環境,政府推動「老宅延壽機能復新計畫」,針對屋齡30年以上合法建築物,提出公共空間與室內修繕補助,以落實建築安全、在宅安養及國家韌性強化之政策目標。行政院新聞傳播處特製作政策說明資料,歡迎前往參閱。

2、上開說明資料電子檔已公開於行政院全球資訊網「政策與計畫」單元「政策櫥窗」項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