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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分類系統

第二次國土利用調查土地使用分類系統經內政部以95年11月10日台內地字第0950175303號函頒訂,整體為層級式樹狀結構,共分為3級。第一級共分為9大類,第二級就第一級之劃分再細分41類、第三級則就第二級之架構再分為稻作等103類,均分別給予編碼並闡明第三級分類項目之說明。編碼方式主要依循民國82年(第一次國土利用調查)土地使用分類系統之阿拉伯數字編碼,第一級分類項目給予2碼,編碼自01開始,第二級及第三級分類項目亦給予2碼;第二級及第三級分類項目代碼以尾數「0」代表與上1層級之類別相同。第二次之國土利用調查成果將採用此系統表進行更新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