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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年度地籍圖重測結果自97年9月20日起陸續公告。

一、97年度地籍圖重測結果於97年9月20日起陸續公告,期間為30天,土地所有權人可於公告期間內攜帶地籍圖重測土地標示變更結果通知書及身分證明文件等至公告場閱覽重測後之地籍公告圖及重測結果表、冊。
二、土地所有權人如認為測量結果有錯誤,除未依之規定設立界標或到場指界者外,得於公告期間內,向該管地政機關繳納複丈費,聲請複丈。經複丈者,不得再聲請複丈。逾公告期間未經聲請複丈,或複丈結果無誤或經更正者,地政機關應即據以辦理土地標示變更登記。
三、各地籍圖重測區公告起始日期如附表:﹝附表備註「可上網查詢」之地籍圖重測區,土地所有權人可於公告期間至下列網址查看重測成果http://resurvey.nlsc.gov.tw/p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