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前言
依政風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之規定,政風室掌理關於本中心政風法令之宣導、員工貪瀆不法之預防、發掘及處理檢舉、政風興革建議、機關之安全防護、公務機密維護、財產申報 、政風民意問卷調查、政風工作訪查及其他有關政風事項。由於本中心掌理土地各項測量業務,業務龐大,且攸關民眾財產權益至鉅,是以政風工作之推展至為重要。
貳、政風人員設置現況
政風室設主任,專員,科員各1人,協辦人員3人 , 執行各項政風事項 。
參、工作原則
在政風工作推動上,持續整合反貪、防貪、肅貪業務,推動「防貪、肅貪、再防貪」的機制,落實內控管理,建立機關廉政風險評估資料,計畫性實施風險業務稽核,適時導正 缺失、研提興革建議,建構完善防貪機制。另於啟動肅貪案件調查過程中,如發現人員行政違失或制度面缺失事項,認有即時處理必要者,立即懲處、調整職務、發動專案清查、稽核等再防貪作為,達 到肅貪與防貪工作結合之目標。
肆、工作重點
一 |
加強推動興利服務:深入瞭解機關環境及業務特性,做好廉政風險評估工作,提供首長瞭解參 考,有效防範貪瀆不法發生,促進本中心政風清廉形象。 |
二 |
召開廉政會報會議:以執行廉政計畫規劃、廉政工作諮詢、廉政工作執行情形之督導考核及其他機關廉政事 項等會報任務,積極落實推行政風應興應革事項及會議決議事項,並定期追蹤檢討辦理情形。 |
三 |
監辦採購案件:參與採購案件相關程序適時研提建議以供參考,促使採購作業趨嚴謹,節省公帑,減少弊端 發生。 |
四 |
修訂易滋弊端法令:針對易滋弊端業務協請相關單位檢討、並修訂防弊措施確實執行。在便民方面本著依法 行政原則,適時查訪並配合業務單位,辦理政風問卷調查,瞭解本中心業務需要,參與業務防弊措施研修及檢討。 |
五 |
政風法令宣導:配合地籍業務之講習、訓練,邀請學者、專家講述法紀、法令規定,建立全體同仁守法守紀 觀念。定期轉發法紀刊物、案例、宣導海報供參閱。積極發掘本中心同仁廉能事蹟,及時簽報表揚與獎勵。 |
六 |
發掘重大貪瀆弊端:遏止不法發生依獎勵保護檢舉貪污瀆職辦法,鼓勵檢舉貪瀆不法,對檢舉人身分絕對保 密。對於上級或首長交查、民眾檢舉、輿情反映弊端事項,深入查察問題所在,發掘貪瀆不法之環節或線索列管查處。未構成貪瀆而涉行政違失案件,迅速簽請追究行政責任,加強行政肅貪。 |
七 |
公務機密維護:利用各項講習、訓練,實施公務機密法令宣導,不定時實施公務機密、資訊安全管理檢查。 在預防危害或破壞事件加強蒐集維安預警資料,陳報並協調相關單位妥慎疏處。 |
八 |
提升政風人員素質:發揮專業效能,打擊貪瀆不法。政風人員適時參加訓練及進修,擴大知識領域,配合本 中心各項活動參與,使其瞭解業務特性,以提高工作效率。 |
九 |
落實公職人員財產申報作業:依據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相關規定,對於應辦理財產申報人員,均請依規定時 程辦理財產申報作業,並公開辦理抽籤實質審核,對於財產申報疑義,函文予以說明、解說,使申報人員充分瞭解完成申報程序。 |
伍、結語
為加強檢肅貪瀆,澄清吏治,建立廉能政府,政風室秉持院頒國家廉政建設行動方案,加強政風工作,以獲得同仁與民眾之肯定,使本中心政風工作達到弊絕風清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