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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推廣「重建臺灣藝術史2.0計畫」政策。

  • 發布時間:113-10-01
  • 發布單位:秘書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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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為持續建構臺灣文化的DNA與文化記憶,充實國家文化內涵,行政院將辦理臺灣美術史、音樂史、文學史、建築史及歌仔戲史的典藏、研究與推廣,以促進藝術振興,厚植國家軟實力。行政院新聞傳播處特製作政策說明資料,歡迎前往參閱。
2、上開說明資料電子檔已公開於行政院全球資訊網「政策與計畫」單元「政策櫥窗」項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