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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國家賠償法研習會」

為使地政機關人員熟悉國家賠償相關法令,避免辦理圖、簿面積不符更正時,可能涉及土地所有權人權益受損,而衍生國家賠償之疑慮,本中心邀請陳金村律師於99年11月18日假至善樓8樓會議室舉辦「國家賠償法研習會」,調訓對象為各縣(市)政府(含所屬地政事務所)地籍測量人員及本中心人員,參訓人數計8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