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1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及憲法修正案公民複決訂於111年11月26日舉行投票,為鼓勵國民滿20歲踴躍投票,積極行使公民權利,中央選舉委員會特製作宣導海報2款,歡迎前往參閱。
2、上開說明資料電子檔已公開於中央選舉委員會「111年投票專區-選務及防疫宣導」項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