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簡介
地籍資料係行政院國家發展委員會「國家地理資訊系統建置及推動十年計畫」之核心圖資,為國土資訊系統高度共用之基本底圖,尤其近年來地理資訊系統(GIS)之應用已深入中央政府施政各層面,其應用多數亟需地籍資料作為底層資料,配合運用GIS各種套疊、分析及統計等加值功能以達成各中央政府機關施政目標並提升為民服務品質,未來地籍資料於中央政府機關之運用廣度及深度必然大幅增加,其重要性及需求度必將與日俱增。
為促進政府整體施政效能,制度化整合各中央政府機關應用地籍資料之需求,減少資料建置重複投資,降低資料應用門檻及限制,增進資料附加價值,系統化建立資料更新機制,本中心爰研擬「中央政府機關地籍資料加值流通供應計畫」,並提報納入「國家地理資訊系統建置及推動十年計畫」之「土地基本資料庫工作分組」,自98年度起推動執行,提供各中央政府機關申請加值地籍圖電子檔,除將穩定維持地籍資料之流通供應,並規劃進一步解決許多運用地籍資料所遭遇之問題,提供各中央政府機關品質更佳、服務更好之地籍資料流通服務。
基於政府一體及資源共享之原則,並為降低行政成本及縮短資料提供作業時程且持續供應各界所需地籍資料,本中心爰研訂「優化地籍圖資料供應工作」-「時態地籍圖資料加值供應工作」,並納入行政院104年9月24日院臺建字第1040050285號函核定「落實智慧國土-國土測繪圖資更新及維運計畫(105-109年)」分項計畫之一;為精進時態地籍圖資料加值供應,將上開工作列為「智慧國土測繪資料整合流通工作」項目之一,「智慧國土測繪資料整合流通工作」並已納入行政院109年5月26日院臺建字第1090012087號函核定「邁向3D智慧國土-國家底圖空間資料基礎建設計畫(110-114年)」分項計畫之一,以強化地籍圖資料之流通供應品質及更新頻率。

二、目標
(一)辦理本中心歷年存管地籍圖冊之數位化作業,分析並萃取其詮釋資料,建立完整地籍圖冊之索引及背景資訊,提供地籍資料使用者掌握地籍資料之背景知識及應用資訊。
(二)確立並落實地籍資料整理標準作業程序,運用本中心其他測繪成果或地籍圖冊參考資訊,以滿足GIS應用需求為前提,處理地籍圖資成圖背景不一,難以整合套疊運用之課題。
(三)產製適用於GIS軟體之加值地籍資料,縮減資料使用者辦理資料預處理成本,促進資料流通,節省國土資訊系統整體推動經費。
(四)蒐集土地參考資訊,加值地籍資料,滿足使用者多元需求,亦有助於推廣地籍資料加值運用,提升成本效益。
(五)建立統一供應國土資訊系統所需地籍資料之單一窗口,訂定測繪合作契約,有效掌握國土資訊系統使用地籍資料現況,透過資料提供及控管機制,妥善運用國家整體資源。
(六)透過資料更新機制,永續維護地籍資料,確保國土資訊系統正常運作;並由回饋機制了解地籍資料使用目的,掌握加值成果,避免重複投資。
三、主辦單位
(一) 主管單位:內政部(地政司)
(二) 主辦單位: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
(三) 協辦單位:全國各地政機關(原始地籍資料維護機關)
四、執行情形
本中心供應地籍資料之辦理情形說明如下:
(一)本中心業於98年3月12日召開研訂「辦理中央政府機關地籍資料加值流通供應計畫實施要點」(草案)會議,出席機關包含國土資訊系統各工作分組召集單位、98年度提報國土資訊系統相關先期計畫執行單位及本中心歷年來提供地籍圖檔之中央政府機關,經彙整各機關意見,並以98年4月10日測資字第0981100074號函訂定「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供應中央政府機關地籍資料實施要點」完竣,建立地籍資料供應作業執行原則及程序,並逐年開發產製各項加值地籍資料, 99年3月25日 修正該要點新增加值地籍資料「地段外圍圖檔」1項;100年3月17日修正該要點將最新加值產製完成之全國各鄉鎮市區GIS格式地段外圍圖檔納入供應範疇;101年4月17日修正該要點新增「地籍圖網路服務」、「地段地號查詢單筆宗地網路服務」及「坐標查詢單筆宗地網路服務」等3種新開發之加值地籍圖資料網路服務;102年5月6日開放「測繪圖資查詢系統」,提供中央機關及所屬機構、學校免費帳號使用,供應地籍圖資項目多元且切合各中央機關業務需要。104年6月1日修正該要點,將歷年開發之加值地籍圖資料網路服務,包含WMS服務(地段地號查詢單筆宗地、坐標查詢單筆宗地及最小統計區地籍圖等)、Web Services服務(宗地外包矩形查詢、宗地基本資料查詢、地段清單查詢、地段地號清單查詢及地段清單資料)與「地籍圖磚」WMTS服務及API服務(地段地號查詢定位點及坐標查詢單筆地段地號)納入供應範疇。
全國約有1萬5,000地段、1,500萬筆地籍圖資,分由110個地政機關管理維護,因圖資測製採分區辦理,且測製年代、測繪方法及管理方式不同,各區域圖資存有差異,為利使用者跨區域之土地規劃應用,本中心每月整合處理全國地籍圖資料。100至107年以鄉(鎮、市、區)為範圍,已辦理完成全國22個直轄市、縣(市)地籍圖GIS接合對位作業,計14,836地段。嗣後為保留採TWD97坐標系統辦竣地籍整理地段之原始測量成果,自108年起試辦以TWD97數值法地籍測量成果為地籍圖GIS接合對位基準之更新作業(以下簡稱更新作業),截至109年度止,累計更新完成40個鄉(鎮、市、區)(1,646地段)。

地籍圖資料接合對位加值作業成果套疊臺灣通用電子地圖道路圖層示意圖
地籍圖資料接合對位加值作業流程
本中心自105年度起運用歷年地籍圖GIS接合對位作業技術及成果,辦理全國GIS地籍圖編修作業,105年度產製第2、3、4季全國GIS地籍圖成果;106年度賡產製4季全國GIS地籍圖並新增地段外圍圖;107年度試辦採用全國土地基本資料同步異動匯出之地籍資料(以下簡稱同步異動資料),縮短原始地籍圖資取得時程,產製5期全國GIS地籍圖及地段外圍圖;108年度全面採用同步異動資料,產製6期全國GIS地籍圖及地段外圍圖;109年度持續採用同步異動資料辦理更新作業及全國GIS地籍圖編修作業,產製6期全國GIS地籍圖及地段外圍圖,縮短全國GIS地籍圖成果更新週期並提升品質,以提高地籍圖資GIS分析運算效益,進而達到共享運用目的。
(二)本中心供應中央政府機關之地籍資料實體項目如下表,相關網路介接服務請參考國土測繪圖資服務雲(https://maps.nlsc.gov.tw/)─介接服務:
項次 |
類別 |
接合 對位 |
坐標系統 |
資料 格式/標準 |
有無屬性資料 |
說明 |
一 |
地籍圖檔 |
單地段 接合對位 |
TWD67 |
SHP |
有 |
一、單地段接合對位處理係指地籍圖套疊正射影像或通用版電子地圖等其他圖資,依地形地物等特徵選定控制點進行坐標轉換,以移動地籍圖,使地籍圖套合地形及地物。
二、鄉鎮市區
接合對位處理係提供以鄉鎮市區為段界接合及對位之加值地籍圖資。
三、提供範圍係以全國性資料為主,惟視實際辦理完成區域公告後提供。
|
二 |
TWD97 |
三 |
鄉鎮市區 接合對位 |
TWD97 |
SHP |
有 |
四 |
否 |
視各地政機關提供之原始資料而定 (TWD67或TWD97) |
DXF |
無 |
五 |
SHP |
有 |
六 |
MIF/MID |
有 |
七 |
DGN |
無 |
八 |
地段外圍圖檔 |
- |
TWD67 |
DXF |
無 |
本資料係利用地籍圖檔萃取各地段之段外圍,再經資料處理及圖形編修後,以鄉(鎮、市、區)為單位接合編製之圖資,可供了解各地段之約略形狀及相對位置。
|
九 |
TWD67 |
SHP |
有 |
十 |
TWD97 |
(三)本中心為有效整合地籍資料,蒐集土地參考資訊,加值其他各種測繪成果,並辦理地籍資料庫典藏圖冊數位化,以提供品質更佳、服務更好之地籍資料流通服務,已開發完成相關資料處理及管理系統說明如下:
1.整合型地籍資料加值處理系統:提供地籍資料檢核偵錯、地段接合、格式轉換及多圖資套合對位之地籍圖資料處理標準作業程序,以供本中心人員加值處理地籍圖資料;同時運用數位浮水印技術,分析及實測地籍圖資嵌入著作權資訊,以供應高品質加值地籍圖資料並利掌握資料流向。
2.圖冊數位檔詮釋資料管理系統:分析本中心歷年存管各類地籍測量成果圖冊,設計詮釋資料描述架構,以供建立完整地籍圖冊之索引及背景資訊,建立地籍資料庫圖冊自動化管理及線上瀏覽之基礎。
3.全國土地段籍資料管理系統:運用本中心全國土地段籍資料庫,以彙整各登記機關每年定期線上檢核全國土地段籍資料庫之圖形資料、屬性資料並蒐集地段異動文件,建立有效、正確之全國土地地段目錄,提升地籍資料之地段檢索效益。
4.測繪成果圖冊資料管理系統:可有效管理本中心地籍資料庫典藏之大量測繪成果圖冊資料,利用圖冊數位檔詮釋資料管理本中心地籍資料庫存管之測繪成果圖冊,並結合無線射頻識別系統技術(Radio Frequency Identification,RFID),推動圖冊管理自動化。
5.各年度提供中央機關地籍資料數量及產值統計如下表,累計產值逾92億8,113萬845元:
年度
|
提供機關次
|
提供加值地籍資料項目及數量
|
產值(元)
|
98
|
32
|
2億4,563萬1,866筆地籍圖資料
|
5億3,003萬9,848
|
99
|
43
|
2億4,960萬4,577筆地籍圖資料
3,609個鄉鎮市區土地段籍資料
|
5億3,898萬1,810
|
100
|
48
|
2億533萬9,752筆地籍圖資料
3,922個鄉鎮市區土地段籍資料
|
4億1,460萬1,504
|
101
|
48
|
1億8,252萬8,995筆地籍圖資料
4,285個鄉鎮市區土地段籍資料
地籍圖網路服務15個機關次申請介接使用
|
3億7,328萬4,990
|
102
|
180
|
2億0,569萬5,730筆地籍圖資料
5,009個鄉鎮市區土地段籍資料
地籍圖網路服務11個機關次申請介接使用
測繪圖資查詢系統提供123個機關使用
|
6億3,084萬5,260
|
103
|
285
|
2億4,245萬4,567筆地籍圖資料
6,518個鄉鎮市區土地段籍資料
地籍圖網路服務提供23個機關次介接使用
測繪圖資查詢系統提供73機關使用
|
5億9,094萬734元
|
104
|
369
|
2億8,674萬9,321筆地籍資料
8,142個鄉鎮市區之土地段籍資料
地籍圖網路服務24個機關次申請介接使用
測繪圖資查詢系統提供54機關使用
|
6億6,819萬6,513元
|
105
|
431
|
2億394萬3,795筆地籍資料
6,020個鄉鎮市區土地段籍資料
地籍圖網路服務22個機關次申請介接使用
測繪圖資查詢系統提供38機關使用
|
4億5,930萬2,428元
|
106
|
154
|
1億5,852萬670筆地籍資料
3,828個鄉鎮市區土地段籍資料
地籍圖網路服務19個機關次申請介接使用
|
5億3,999萬5,875元
|
107
|
173
|
1億4,356萬8,685筆地籍資料
2,876個鄉鎮市區土地段籍資料
地籍圖網路服務16個機關次申請介接使用
|
4億9,565萬2,117元
|
108
|
198
|
2億576萬7,082筆地籍資料
2,954個鄉鎮市區土地段籍資料
地籍圖網路服務21個機關次申請介接使用
|
15億4,604萬9,157元
|
109
|
219
|
2億7,468萬691筆地籍資料
4,860個鄉鎮市區土地段籍資料
地籍圖網路服務24個機關次申請介接使用
|
24億9,324萬609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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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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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億8,113萬84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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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測繪圖資查詢系統於106年度停止服務。
五、實施效益
(一)單一窗口供應國土資訊系統所需地籍資料,品質一致且格式明確,資料使用之效果可以預期,資料供應時程或更新週期可以有效掌握,可滿足各機關施政需求。
(二)發揮本中心對於地籍資料之專業處理能力,降低各機關利用地籍資料之門檻,減少重複投資,有利於將國家資源有效運用於各機關之專業領域,促進地籍資料加值運用及國土資訊系統相關工作之推動。
(三)促進本中心地籍圖冊管理應用業務轉型,整理歷來地籍測量成果相關庫藏,強化典藏地籍圖冊成果運用效能,多面向開發傳統地籍圖冊加值運用,結合資訊化、電子化之地籍資料,提供更具價值之地籍資訊。
(四)利用土地參考資訊擴充地籍資料之屬性資料,預期可充分發揮地籍圖形之展示及分析功能,提高地籍資料之使用層面,有效達成政府資訊單一窗口查詢之目標。
(五)有效掌握政府機關間地籍資料之供需狀況,簡化供應及更新流程,加速地籍資料之使用,節省資料建置及運用成本,並有利於全盤了解國土資訊系統中地籍資料之使用狀況及效益。
(六)有效實踐政府一體及資源互利互惠共享之目標,透過公務預算之編列,穩定擴大資料加值範圍,在服務各中央政府機關之同時,亦可提升為民服務品質,創造雙贏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