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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緣起

       國土規劃、保安、監測、防救災、施政決策及國家發展應用,皆須以國家級地理資訊系統為基礎,行政院爰於96年7月核定「國家地理資訊系統建置及推動十年計畫」(95至104年),建立整合式國土資訊系統之上位計畫,除協助中央及地方政府應用國土資訊系統提升施政績效與決策品質,並希望藉此帶動民間空間資訊產業之發展,提升國家整體競爭力。國土資訊系統內容,首要建立完整詳盡之核心圖資,其中大比例尺之一千分之一數值地形圖,係高精度且測製地物精細之圖資,為辦理都市計畫、土地重劃、公共管線、防救災、土木、水利及交通等各項施政規劃及建設之重要參考資料,惟其建置所需經費較多且時程較長,目前辦理地區為都會區(都市計畫區),建置完成區域僅占臺灣地區總面積約13%,其餘非都會區或較偏遠之地區則缺乏大比例尺之基礎圖資,影響國土資訊系統及相關經濟建設規劃業務推動。
       有鑒於此,爰有學者專家提出建置通用版電子地圖之議,期以高效率、低成本之方式,提供圖資精度可為國土規劃、國土復育、防救災及民生活動等方面應用之基本底圖,達成「一次測製、資源共享」之目標。是以,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現為國家發展委員會)將「通用版電子地圖建置計畫」列為「國家地理資訊系統建置及推動十年計畫」優先辦理之分項計畫,並交由本中心於96年度試辦,97至100年度辦理建置作業,並自101年度起逐年辦理更新維護作業,為符合各界對圖資時效性殷切需求,自103年度起將圖資更新頻率由5年提升為2年。
    「國家地理資訊系統建置及推動十年計畫」104年完成後,為持續更新圖資,將通用版電子地圖更新納入行政院104年9月24日院臺建字第1040050285函核定之「落實智慧國土-國土測繪圖資更新及維運計畫(105-109年)」工作項目之一,並更名為「臺灣通用電子地圖(Taiwan e-Map)」。
       為辦理臺灣通用電子地圖更新維護,納入行政院109年5月6日院臺字第1090012087函核定通過之「邁向3D智慧國土-國家底圖空間資料基礎建設計畫(110-114年)」工作項目之一。
 

計畫效益

♦ 建立嶄新之全國性、共通性、一致性的國家級臺灣通用電子地圖,有助於民間產業發展之加值應用。

♦ 充實國土資訊系統核心圖資的完整性,滿足國家發展規劃、產業應用、災害防救、交通旅遊、警政治安等各項應用所需圖資的時效性,以發揮國土資訊系統加值應用效益。

♦ 臺灣通用電子地圖具較一般市面上電子地圖測繪精度提高甚多、測繪內容更完整【一般電子地圖對非都市地區(鄉村及山地)測繪較不注重】等優點,其建置內容足以滿足各界大部分應用所需,徹底解決政府施政無適用且精度足夠之全國性圖資之急迫需求。

♦ 持續辦理臺灣通用電子地圖更新,提供各機關最新及優質的底圖服務,避免各單位重複建置及處理圖資,以節省國家公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