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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日期:111-07-26

前言

鑑於地形資料為提供政府決策參考及民生加值應用之重要基礎應用資料,內政部推動臺灣通用電子地圖建置計畫,建置兼具最新正射影像及向量式資料內容之官方版電子地圖(原名「通用版電子地圖」,後續依行政院104年核定「落實智慧國土-國土測繪圖資更新及維運計畫(105-109年)」,自105年起更名為「臺灣通用電子地圖」)。
為讓臺灣通用電子地圖資料可以開放格式對外流通供應,爰訂定臺灣通用電子地圖資料標準,宣告及界定圖資內容並約制供應資料之結構,供資料流通單位與取得單位參考。

 

修訂歷程

104年度為提升臺灣通用電子地圖應用範疇與即時流通成效,內政部配合國土資訊系統標準制度之發展,研訂第一版「通用版電子地圖資料標準」,提報內政部資訊中心初審及辦理公眾評估作業,經「國土資訊系統標準制度推動及審議工作小組」第17次工作會議審議通過後移送國土資訊系統推動小組審核及公布。
自105年起臺灣通用電子地圖道路圖層與交通部路網數值圖整合作業,並配合「通用版電子地圖」更名為「臺灣通用電子地圖」,本中心遵循「國土資訊系統標準制度制定程序須知」(業依 110 年 9 月 7 日內政部台內資字第 1100441971 號函修正及更名為「國土資訊系統標準制度訂定程序須知」)檢討及修正第二版「臺灣通用電子地圖資料標準」,經提報「國土資訊系統資料標準制度推動及審議工作小組」第25次工作會議審議通過後移送內政部於109年3月9日公布實施。
本中心已於109年6月24日提報第二版「臺灣通用電子地圖資料標準」落實計畫書,並經「國土資訊系統資料標準制度推動及審議工作小組」第27次工作會議確認同意公布,於111年完成國土資訊系統資料標準落實檢核作業,以確保本中心對外提供成果可符合國土資訊系統資料標準制度規定。

詳細資料標準文件可參閱「臺灣通用電子地圖測(修)製」-「文件下載」(類別:規範),或NGIS Standards國土資訊系統標準制度入口網站-「文件下載」-「資料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