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方式 |
電子檔資料 |
1. 數值地籍測量原始成果資料、典藏地籍圖掃描成果資料及正射影像需洽本中心臺中售圖站(臺中市南屯區博愛街80巷51號、04-22522966#348)申購。
2. 三維圖資成果資料以直轄市、縣(市)為申請範圍者,由申請人(限機關團體)以公文函送申請書、申請清單、使用規定同意書、圖資需求證明文件及團體設立證明文件,送本中心審核後提供。線上申請者,申請人應以自然人憑證或工商憑證登入本中心「多維度國家空間資訊服務平臺」後,依該平臺限制數量自行選取下載框後申請及下載。
3. 其餘圖資可填具申請書臨櫃(7個售圖站)、傳真(04-2251-4536)、郵寄(臺中市南屯區博愛街80巷51號)或線上申請(國土測繪圖資e商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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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籍資料 |
填具申請書臨櫃(7個售圖站)、傳真(04-2251-4536)或郵寄(臺中市南屯區博愛街80巷51號)申請 |
加值型申請案 |
1. 機關及團體得填具加值利用申請書、加值利用規定同意書(PDF,ODT)及檢附團體設立證明文件申請土地段籍資料、臺灣通用電子地圖成果資料、國土利用現況調查成果資料或基本地形圖成果資料之電子檔資料加值型使用授權。
2. 前開已獲加值授權申請案,得由申請人填具前開申請書及檢附相關證明文件,申請相同圖資之更新或新增加值利用目。
3. 已申辦完成之非加值型申請案,其申請人得於6個月內就得授權加值型使用目的之資料申請變更授權使用目的為加值型,提供對象及申請方式同加值型申請案。
4. 三維圖資成果資料免費提供加值型使用授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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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更新 |
曾申請測繪成果電子檔資料之申請人,可於國土測繪圖資e商城自行申購更新,或佐證相關證明文件並填妥申請書,以臨櫃、傳真或郵件方式申請更新。 |
繳費方式 |
1. 線上申購:可選擇線上繳費(包含金融帳戶轉帳、網路ATM轉帳、信用卡網路支付等)或離線繳費(包含實體ATM轉帳、超商代收及台灣Pay行動支付等)
2. 親至本中心7個售圖站現金繳費,另臺中售圖站提供臨櫃刷卡(配合銀行信用卡查詢)
3. 郵政匯票(受款人: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
4. 機關公庫支票(受款人: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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領件方式 |
電子檔資料 |
1. 臨櫃領取:除數值地籍測量原始成果資料、典藏地籍圖掃描成果資料、正射影像及三維圖資成果資料於本中心臺中售圖站(同上)領取外,其餘圖資可至本中心7個售圖站領取(申購及領取需於同一售圖站,無提供跨售圖站領取服務)。
2. 郵寄:申購圖資寄送之郵資由申請人自行負擔【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供應圖資交寄快捷郵件資費參考表】。
3. 線上下載:除數值地籍測量原始成果資料及典藏地籍圖掃描成果資料外,自行於國土測繪圖資e商城完成線上申請並完成付款手續者,或於多維度國家空間資訊服務平臺申請三維圖資成果資料者,由系統以電子郵件寄送下載相關資訊。
4. 自備媒體轉錄資料:機關團體以公文申請三維圖資成果資料,經本中心審核通過後,通知申請人至本中心臺中售圖站(同上)交付儲存媒體,俟本中心轉錄圖資完成後,另通知取件簽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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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籍資料 |
1. 臨櫃領取:本中心臺中售圖站(同上)受理申購之圖資均可原地領取,6個售圖站僅GIS地籍圖資料(地籍圖輸出品A3尺寸)與土地段籍資料(地段示意圖A3)可原地領取。
2. 郵寄:6個售圖站受理申購之圖資,除GIS地籍圖資料(地籍圖輸出品A3尺寸)與土地段籍資料(地段示意圖A3)外,均以國內宅急便寄送,郵資由申請人自行負擔【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供應圖資交寄快捷郵件資費參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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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
相關圖幅及資訊可連結國土測繪圖資e商城、國土測繪圖資服務雲、臺灣通用電子地圖資訊專區、基本地形圖資料庫分組入口網站、國土利用現況調查成果資訊專區及多維度國家空間資訊服務平臺查詢參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