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前期計畫
(一)緣起
一千分之一地形圖屬大比例尺圖資,原則上以都市土地(都會區)、快速或即將發展地區作為測製範圍,研擬實施計畫推動。內政部鑒於一千分之一地形圖為辦理都市計畫、土地重劃、公共管線、防救災、土木、水利及交通等業務之參考現況資料,亦是國家重大政策建設規劃時所需之重要基礎資料,對於國土資訊系統發展亟具重要效益,自87年度起以「國土資訊系統基礎環境建置計畫(第一期及第二期)」、「國家地理資訊系統建置推動十年計畫」,依各縣市政府執行能力、建置範圍迫切需求程度及財力,分年補助縣市政府建置都會區(都市計畫區)一千分之一地形圖,補助情形如表1,對推動國土資訊系統基礎圖資建置,已有相當之成效。
表1、內政部補助地方政府建置一千分之一地形圖一覽表
年度 |
內政部補助經費(千元) |
補助地方政府 |
87至89 |
223,500 |
臺中市 |
89至90 |
140,000 |
高雄市 |
92 |
17,505 |
高雄縣 |
93 |
165,357 |
臺北縣、桃園縣、新竹縣、南投縣、嘉義市、臺南縣、高雄縣、屏東縣、宜蘭縣、金門縣 |
94 |
143,551 |
臺北縣、新竹縣、苗栗縣、南投縣、彰化縣、雲林縣、嘉義縣、高雄縣、屏東縣、宜蘭縣、花蓮縣、臺東縣、金門縣 |
95 |
62,200 |
金門縣、連江縣 |
97 |
220,672 |
桃園縣、新竹縣、苗栗縣、臺中縣、彰化縣、南投縣、雲林縣、嘉義縣、臺南縣、高雄縣、屏東縣、宜蘭縣、花蓮縣、澎湖縣 |
98 |
156,910 |
桃園縣、苗栗縣、臺中縣、彰化縣、雲林縣、嘉義縣、高雄縣、宜蘭縣、花蓮縣、臺東縣、澎湖縣 |
99 |
133,000 |
桃園縣、臺中縣、彰化縣、雲林縣、嘉義縣、臺南市、臺南縣、高雄縣、屏東縣、臺東縣、澎湖縣 |
100 |
242,500 |
桃園縣、新竹市、彰化縣、雲林縣、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宜蘭縣、花蓮縣、臺東縣 |
101 |
95,487 |
桃園縣、新竹市、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臺東縣 |
102 |
100,853 |
桃園縣、新竹市、彰化縣、臺南市、高雄市、屏東縣 |
(二)前期計畫補助一千分之一地形圖建置情形
內政部於87年度以臺中市為試辦區,於87至89年度補助臺中市政府、89及90年度補助高雄市政府推動辦理一千分之一地形圖測製工作,成效良好,遂於93年度起補助各縣(市)政府辦理都會區(都市計畫區)一千分之一地形圖測製,並於102年建置完成,合計完成420處(如圖1),面積約47.69萬公頃,約占全國面積13%。
圖1、全臺一千分之一地形圖辦理年度及數量
二 、多維度空間資訊基礎圖資測製及更新計畫(112-116年)
(一)計畫簡介
內政部自87至102年度以前期計畫完成建置都市計畫區一千分之一地形圖後,因無持續性圖資更新計畫經費支持,多數圖資未能適時維護更新,已無法呈現實地現況地物地貌。然而,發展智慧城鄉,亟須與現況相符的空間資訊,以利政府施政或產業發展各項規劃。現今空間資訊除了以二維圖資呈現外,應用三維圖資近年也更加普及,為達成智慧城鄉永續發展的目標,建置共通性、品質精良且具時效性之多維度空間資訊基礎圖資,有其迫切性及必要性。
本中心爰研擬「多維度空間資訊基礎圖資測製及更新計畫(112-116年)」,並報奉行政院111年11月11日院臺建字第1110019092號函核定。本計畫規劃112至116年為國家建置多維度圖資,包含一千分之一地形圖及三維網格模型(Mesh模型)各16.32萬公頃、LOD2建物模型1.632萬公頃及LOD3建物模型800棟,112至116年規劃辦理工作項目及數量如圖2。本計畫產製多維度圖資可提供各部會推動都市計畫、土地重劃、公共管線、防救災、土木、水利及交通等業務之參考現況資料,作為整體空間分析、公共設施規劃或土地活化模擬應用,達到建構都會地區完整且具時效性之多維度國家底圖,擴展圖資跨域整合之運用效益等多元目標。
圖2、112至116年度規劃辦理工作項目及數量
(二)執行情形
本計畫依據內政地政司、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內政部國土管理署城鄉發展分署及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所提建議選定各年度辦理範圍,各年度辦理地區詳如表2,由本中心採取「第1年航拍取像,第2年製圖建模」策略分年執行圖資測製工作,各項成果辦理數量如表3。
1.112年及113年:辦理區域為14個直轄市、縣(市),51個都市計畫區。112年已完成2萬8,970公頃航拍取像及控制測量作業,另外亦配合配合國土管理署城鄉發展分署需求,完成5,386公頃加密控制測量及現存都市計畫樁聯測工作。113年預計辦理「112年航拍範圍」相關製圖建模工作,一千分之一地形圖及Mesh模型各2萬8,970公頃、LOD2建物模型3,197公頃及LOD3建物模型182棟。
2.113年及114年:辦理區域為15個直轄市、縣(市)45個地區。113年規劃辦理4萬3,410公頃航拍取像、控制測量、422公頃加密控制測量及現存都市計畫樁聯測與2,171公頃一千分之一地形圖及Mesh模型圖資測製工作,114年再接續辦理「113年航拍範圍」圖資測製,包含4萬1,239公頃一千分之一地形圖及Mesh模型、4,398公頃之LOD2建物模型及220棟LOD3建物模型。
表2、辦理地區選定清冊
縣市 |
112年及113年辦理地區 |
113年及114年辦理地區 |
1.宜蘭縣 |
(1)大湖風景特定區計畫
(2)五峰旗風景特定區計畫
(3)冬山(順安地區)都市計畫
(4)宜蘭縣政中心地區都市計畫
(5)南澳南強都市計畫
(6)員山都市計畫
(7)梅花湖風景特定區計畫
(8)龍潭湖風景特定區計畫
(9)礁溪都市計畫
(10)蘇澳(新馬地區)都市計畫 |
(1)四城地區都市計畫
(2)壯圍都市計畫
(3)宜蘭市都市計畫 |
2.桃園市 |
(11)平鎮(山子頂地區)都市計畫 |
(4)大溪都市計畫
(5)新屋都市計畫
(6)龍潭都市計畫
(7)觀音(新坡地區)都市計畫
(8)觀音都市計畫 |
3.新竹縣 |
(12)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特定區計畫(竹東部分)
(13)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特定區計畫(寶山部分)
(14)寶山都市計畫 |
(9)竹北(含斗崙地區)都市計畫
(10)高速鐵路新竹車站特定區計畫 |
4.苗栗縣 |
(15)苗栗都市計畫
(16)高速公路苗栗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
(17)頭屋都市計畫 |
(11)竹南頭份都市計畫
(12)高速公路頭份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
(13)新竹科學園區竹南基地暨周邊地區特定區計畫
|
5.臺中市 |
(18)大肚都市計畫
(19)東勢都市計畫
(20)烏日都市計畫
(21)高速公路王田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
(22)新社都市計畫 |
(14)中部科學工業園區台中基地附近特定區計畫
(15)豐潭雅神都市計畫 |
6.南投縣 |
(23)中興新村(含南內轆地區)都市計畫
(24)南投(含南崗地區)都市計畫
(25)草屯都市計畫 |
(16)埔里都市計畫
(17)魚池都市計畫 |
7.彰化縣 |
(26)高速公路彰化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
(27)彰化都市計畫 |
(18)伸港(水尾地區)都市計畫
(19)伸港(全興地區)都市計畫
(20)秀水都市計畫
(21)和美都市計畫
(22)花壇都市計畫
(23)鹿港福興都市計畫
(24)線西都市計畫 |
8.雲林縣 |
(28)二崙都市計畫
(29)斗六嘉東地區特定區計畫
(30)崙背都市計畫
(31)箔子寮漁港特定區計畫 |
(25)斗六(含大潭地區)都市計畫
(26)西螺都市計畫
(27)高速鐵路雲林車站特定區計畫
(28)莿桐都市計畫 |
9.嘉義縣 |
(32)大林都市計畫
(33)仁義潭風景特定區計畫(嘉義縣部分)
(34)太保都市計畫
(35)吳鳳廟特定區計畫
(36)高速鐵路嘉義車站特定區計畫
(37)國立中正大學特定區主要計畫
(38)嘉義縣治都市計畫 |
(29)民雄(頭橋地區)都市計畫
(30)民雄都市計畫
(31)竹崎鄉
(32)阿里山鄉
(33)番路鄉 |
10.臺南市 |
(39)柳營都市計畫
(40)高速公路新營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
(41)新營都市計畫
(42)鹽水都市計畫 |
(34)佳里都市計畫
(35)高速公路永康交流道附近特定區計畫 |
11.高雄市 |
(43)岡山都市計畫 |
(36)高雄市(三民區、苓雅區、前金區、新興區、前鎮區、鹽埕區)都市計畫
(37)鳳山主要計畫 |
12.屏東縣 |
(44)屏東都市計畫 |
(38)里港都市計畫
(39)東港都市計畫
(40)新園(烏龍地區)都市計畫
(41)鹽埔漁港特定區計畫 |
13.臺東縣 |
(45)台東市都市計畫 |
(42)臺東鐵路新站附近地區都市計畫 |
14.澎湖縣 |
(46)二崁傳統聚落特定區計畫
(47)白沙通梁地區都市計畫
(48)西嶼西台古蹟特定區計畫
(49)林投風景特定區計畫
(50)馬公都市計畫
(51)鎖港地區都市計畫 |
(43)馬公市
(44)湖西鄉 |
15.花蓮縣 |
- |
(45)光復鄉 |
表3、各項成果辦理數量統計表
都市計畫樁聯測(公頃)
縣市 |
112年及113年 |
113年及114年 |
合計 |
宜蘭縣 |
2919 |
|
2,919 |
桃園市 |
|
|
0 |
新竹縣 |
|
|
0 |
苗栗縣 |
|
|
0 |
臺中市 |
|
|
0 |
南投縣 |
|
|
0 |
彰化縣 |
|
|
0 |
雲林縣 |
702 |
422 |
1,124 |
嘉義縣 |
1,765 |
|
1,765 |
臺南市 |
|
|
0 |
高雄市 |
|
|
0 |
屏東縣 |
|
|
0 |
臺東縣 |
|
|
0 |
澎湖縣 |
|
|
0 |
花蓮縣 |
|
|
0 |
總計 |
5,386 |
422 |
5,808 |
航拍控制、1/1000地形圖、Mesh模型(公頃)
縣市 |
112年及113年 |
113年及114年 |
合計 |
宜蘭縣 |
2,919 |
2,213 |
5,132 |
桃園市 |
1,001 |
1,120 |
2,121 |
新竹縣 |
978 |
1,514 |
2,492 |
苗栗縣 |
1,320 |
2,922 |
4,242 |
臺中市 |
3,887 |
8,991 |
12,878 |
南投縣 |
3,320 |
862 |
4,182 |
彰化縣 |
3,198 |
2,052 |
5,250 |
雲林縣 |
702 |
2,675 |
3,377 |
嘉義縣 |
3,334 |
2,496 |
5,830 |
臺南市 |
3,060 |
4,259 |
7,319 |
高雄市 |
1,400 |
7,718 |
9,118 |
屏東縣 |
1,761 |
1,993 |
3,754 |
臺東縣 |
1,024 |
2,432 |
3,456 |
澎湖縣 |
1,066 |
1,985 |
3,051 |
花蓮縣 |
|
178 |
178 |
總計 |
28,970 |
43,410 |
72,380 |
LOD2建物模型(公頃)
縣市 |
112年及113年 |
113年及114年 |
合計 |
宜蘭縣 |
295 |
256 |
551 |
桃園市 |
96 |
137 |
233 |
新竹縣 |
130 |
144 |
274 |
苗栗縣 |
215 |
288 |
503 |
臺中市 |
409 |
907 |
1,316 |
南投縣 |
315 |
96 |
411 |
彰化縣 |
335 |
192 |
527 |
雲林縣 |
92 |
256 |
348 |
嘉義縣 |
383 |
231 |
614 |
臺南市 |
382 |
551 |
933 |
高雄市 |
144 |
803 |
947 |
屏東縣 |
192 |
249 |
441 |
臺東縣 |
96 |
288 |
384 |
澎湖縣 |
113 |
0 |
113 |
花蓮縣 |
|
|
0 |
總計 |
3,197 |
4,398 |
7,595 |
LOD3建物模型(棟)
縣市 |
112年及113年 |
113年及114年 |
合計 |
宜蘭縣 |
36 |
13 |
49 |
桃園市 |
4 |
11 |
15 |
新竹縣 |
2 |
9 |
11 |
苗栗縣 |
12 |
15 |
27 |
臺中市 |
17 |
40 |
57 |
南投縣 |
12 |
7 |
19 |
彰化縣 |
8 |
12 |
20 |
雲林縣 |
8 |
12 |
20 |
嘉義縣 |
29 |
11 |
40 |
臺南市 |
17 |
22 |
39 |
高雄市 |
4 |
47 |
51 |
屏東縣 |
6 |
11 |
17 |
臺東縣 |
4 |
10 |
14 |
澎湖縣 |
23 |
0 |
23 |
花蓮縣 |
|
|
0 |
總計 |
182 |
220 |
402 |
三 、一千分之一數值地形圖作業規範
內政部前以「國土資訊系統基礎環境建置計畫(第一期及第二期)」及「國家地理資訊系統建置推動十年計畫」補助地方政府辦理一千分之一地形圖測製,為使各地方政府執行一千分之一地形圖計畫相關作業有所依循,於99年公布「建置都會區一千分之ㄧ數值航測地形圖作業工作手冊」,規範國內各單位測製一千分之一地形圖之經費編列、年度工作計畫擬訂、行政作業規定、招標作業、工作進度管制、地形圖測製、成果檢查及成果繳交等內容,並於100年修該工作手冊部分內容。
內政部於106年9月8日召開「研商一千分之一地形圖更新與共享機制事宜」會議結論第3點「請本部國土測繪中心與地政司共同研修一千分之一地形圖測製規範,並評估三維地形圖納入測製規範之可行性」。經本中心檢視該工作手冊,考量時空背景不同,工作手冊部分內容已無適用之必要,同時為辦理一千分之一數值航測地形圖測製之機關(單位)作業有所依循,除建議保留其中「一千分之ㄧ數值航測地形圖測製作業規定」(以下簡稱測製規定)及「一千分之ㄧ數值航測地形圖成果檢查作業規定」(以下簡稱檢查規定),並予以檢討修訂外;另考量測繪儀器進步及影像處理相關軟硬體設備提升,UAS搭載小像幅像機之航拍影像已被驗證使用於測製一千分之一地形圖及三維建模使用,本中心乃於110年研訂增列「小像幅影像辦理一千分之一地形圖測製工作」及「建置三維網格模型」等測製與檢查規定,確保多維度基礎圖資測製及更新作業規範更臻完善。
「一千分之一數值航測地形圖成果檢查作業規定」及「一千分之一數值航測地形圖測製作業規定」經內政部於111年8月25日召開會議邀集專家學者、相關機關、地方政府、產業界代表及本中心共同研商討論後,已由內政部以111年12月14日台內地字第1110267195號函訂頒實施。一千分之一地形圖測製作業規定及成果檢查作業規定請參閱:
一千分之一數值航測地形圖成果檢查作業規定
一千分之一數值航測地形圖測製作業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