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國土利用現況調查辦法」附表一,修訂並新增「土地利用分級分類系統表疑義案例彙編(114年版)」。

一、農業利用土地疑義案例

Q1:「010101水田」包含哪些作物

A1:參考內政部104年版土地利用分類系統表分類說明,水田包含水稻、茭白筍、水芋、水甕菜、荷花、睡蓮、水(野)蓮、菱角、大甲藺、三角藺草(鹹草)及蒲等植物。

Q2:不同時期的水稻期作應如何認定?

A2:水稻在不同的生長時期(如插秧期、生長期、結穗期及收割期)會呈現不同的地表景觀,稻作成熟期呈現黃綠色,而插秧及蓄水期則呈現水體及土壤的光譜反應,分類時均為「010101水田」。

稻作插秧期

稻作插秧期

稻作生長期

稻作生長期

稻作結穗、收割期

稻作結穗、收割期

Q3:農業區內土地若為休耕種植綠肥作物,應如何分類?

Q3:休耕期間常見種植綠肥作物如油菜花、田菁、大波斯菊等,供農作利用土地現場多可見種植農作物跡象或具有人工灌溉、排水設施,對於短期休耕土地,建議依臨近農田屬性分類或以現況分類。

休耕農地現況

休耕農地現況(一)

休耕農地現況

休耕農地現況(二)

Q4:久未耕種芒果園,園內已藤蔓及雜樹參生應如何認定?

A4:混雜藤蔓、雜木的已荒廢果園,請依現地情況分類為「010102旱田」、「010103果園」或「090501未使用地」。

Q5:「010102旱田」包含哪些作物?

A5:旱田包含旱作、茶樹及雜作物等,經參考內政部104年版土地利用分類系統表,其中旱作係指雜糧作物、特用作物(茶葉除外)及園藝作物。雜糧作物包括陸稻、小麥、黑麥、蕎麥、紅豆、大豆、玉米、粟(小米)、大麥、甘藷、花豆、綠豆、薏仁、落花生、蜀黍(高粱);特用作物包括係指從事纖維料、油料、糖料(甘蔗)、嗜好料、香料、藥料及工業原料等特用作物栽培之土地。包括棕櫚、苧麻、亞麻、向日葵、油菜籽、葛鬱金(粉薯)、甜菜、菸草、胡椒、花椒、香茅草、芥末籽、杭菊、除蟲菊、枸杞、黃蓍、麥門冬、桑樹、棉花、瓊麻、黃麻、洋麻(鐘麻)、芝麻、蓖麻籽、樹薯、甜菊、咖啡、可可豆、蛇麻、茴香、仙草、洛神葵、薄荷、魚藤、當歸、山藥、柴胡、牧草、綠肥作物;園藝作物包括蔬菜及花卉(包括盆花植物、觀葉植物、切花植物)。雜作地係指混合旱作及果樹等任兩者以上使用且不易區隔其範圍之土地。

Q6:「010102旱田」與「010103果園」應如何分辨?

A6:由於旱田及果園種類繁多,如該農作物未明確列入前述說明項目中時,應依通用分類定義原則進行分類。一般的通用分類方法如下:

(一) 果園:根據果實形態、結構和利用特徵並結合生長習性劃分為6類。

  1. 核果類果樹:如桃、李、杏、梅、櫻桃和棗樹等。
  2. 仁果類果樹:如梨、蘋果、山楂等。
  3. 漿果類果樹:如葡萄、奇異果、無花果、越橘等。
  4. 柑果類果樹:如柑、橘、橙、柚、檸檬等。
  5. 堅果類果樹:如核桃、山核桃、板栗、榛、銀杏、扁桃、腰果等。
  6. 亞熱帶和熱帶果樹:如:龍眼、荔枝、芒果、椰子、香蕉、鳳梨、木瓜等。

(二) 蔬菜:凡其根、莖、葉、花、果、種子可生吃或者是經過烹調來佐食或者當調味的都叫做蔬菜。蔬菜有很多種分類法,根據食用的部位來分類,可分為7類。

  1. 根菜類:如蘿蔔、胡蘿蔔、甘藷。
  2. 莖菜類:如球莖甘藍、馬鈴薯、薑、竹筍、蘆筍。
  3. 葉菜類:如萵苣、小白菜、青江菜、結球白菜、菠菜、空心菜、茼蒿、莧菜。
  4. 花菜類:如花椰菜、青花菜、金針。
  5. 果菜類:如絲瓜、小黃瓜、胡瓜、豌豆、甜豌豆、西瓜、甜瓜、蕃茄。
  6. 種子類:如玉米、甜玉米、毛豆、萊豆。
  7. 芽菜類:如綠豆芽、黃豆芽、苜蓿芽、蘿蔔嬰、小麥草。

Q7:火龍果、鳳梨、西瓜、蕃茄、草莓應如何分類?

A7:火龍果屬於仙人掌科植物,經參考內政部訂定之農作改良物徵收補償費查估基準,將火龍果列為果樹類別,因此屬「010103果園」;另依通用分類原則,鳳梨為亞熱帶和熱帶果樹,屬「010103果園」;西瓜、番茄、草莓屬果菜類,分類為「010102旱田」。

鳳梨

鳳梨→熱帶果樹→010103果園

檳榔

檳榔→010103果園;茶樹→010102旱田

柳橙

柳橙→柑果類果樹→010103果園

木瓜

木瓜→熱帶果樹→010103果園

梨

梨→仁果類果樹→010103果園

柚子

柚子→010103果園

甘蔗

甘蔗→010102旱田

蔬菜

蔬菜→010102旱田

Q8:蓮花池、菱角、芋頭及茭白筍應如何認定?

A8:「蓮花」、「菱角」、「芋頭」、「茭白筍」等水生農作物均屬「010101水田」。至其他常見園藝作物如「大王椰子」、「鐵樹」、「馬拉巴栗(俗稱美國土豆)」等種植範圍,屬「010102旱田」。

Q9:正射影像及現場如下圖,應如何分類?

A9:正射影像紋理具有規則性排列,且現場樹木非屬人造林及果樹,並設有防風支架,可判斷該樹木為景觀園藝用,請分類為「010102旱田」。

航拍正射影像

航拍正射影像

現況照片

現況照片

Q10:觀光果園應如何認定?

A10:觀光果園可分為下列兩種情形判斷:

(一) 開放式觀光果園(無圍牆):
整體觀光果園範圍沒有明顯外圍圍牆者,因無法明確確認整體外圍,應各自分類區隔分類,提供住宿、餐飲等建物,屬「050102服務業」;販售農產品部分屬於零售使用情形,請分類「050101零售批發」;至於種植果樹部分,屬「010103果園」。 另常見的草莓觀光果園,因草莓屬旱田,種植草莓土地範圍請分類「010102旱田」;至搭建販售草莓臨時屋,屬於零售使用情形,請分類「050101零售批發」。

現地照片

現地照片

航拍正射影像

航拍正射影像

(二) 封閉式觀光果園(有圍牆):
整體觀光果園範圍有明顯外圍圍牆者,依整體使用情形可分類為「050102服務業」或「050101零售批發」。

Q11:「010200水產養殖」使用範圍,應如何認定?

A11:水產養殖魚塭周邊的土埂如寬度未達3米,請整併至「010200水產養殖」分類,如寬度達3米以上,以其實際土地利用現況進行分類。

延伸說明:

1.露天魚塭、養鴨場及釣蝦場等使用,若有圍牆、籬笆等明顯區隔,可依整體使用整併土埂或空地至相鄰屬性。

2.蓄水池周圍若有土埂或空地,寬度達3米以上請依現況進行分類,不因圍牆、籬笆等區隔做整體使用而整併。

A11_蓄水池分類示意圖1

蓄水池分類示意圖

A11_蓄水池分類示意圖2

蓄水池分類示意圖


Q12:「010301畜禽舍」及「010302牧場」,應如何認定?

A12:如採室內飼育家畜、家禽方式,其土地範圍內飼育家畜、家禽之屋舍分類為「010301畜禽舍」;如採室外放牧或放養家畜、家禽方式,其土地範圍則分類為「010302牧場」。如養鴨場以水池放養方式為主,整體範圍(含搭建供餵養休息之棚架)請分類為「010302牧場」。

Q13. 酪農場應如何認定?

A13. 酪農於開放式屋舍畜養乳牛,採室內飼育為主,雖名為「OO牧場」,仍請分類為「010301畜禽舍」。

Q14:養蜂場應如何分類?

A14:經查詢「中華民國行業標準分類標準定義」,養蜂場屬於畜牧業。因此,請參酌現況歸納分類為「010301畜禽舍」或「010302牧場」。

----截錄自「中華民國行業標準分類標準定義」相關內容----

  • 畜牧業:從事家畜、禽之飼育、放牧,以生產肉、乳、皮、毛、蛋等之行業。昆蟲、爬蟲、觀賞動物及鳥類等之飼育亦歸入本類。
  • 其他畜牧業:從事0121至0124細類以外畜牧之行業,如羊、馬、鹿、鵝、火雞、狗、貓、蠶、蜂等飼育。蚯蚓及蝸牛養殖亦歸入本類。

Q15:有關「010401農業生產設施」應如何認定?

A15:參考農委會「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之「附表一農作產銷設施分類別規定」,農業生產設施包含溫室及植物環控栽培設施、網室、組織培養生產場、育苗作業室、菇類栽培場。

Q16:「010401農業生產設施」之溫室及植物環控栽培設施、網室應如何認定?

A16:

(一)溫室(含簡易溫室):

  1. 建造物料為玻璃或塑料,室內因太陽發出的輻射而加熱,可吸收太陽輻射和防止對流現象,且可調整通風或密閉。
  2. 目前常見溫室設施種類大致分為環控(溫度、溼度、光線)精密溫室;捲揚式活動天窗溫室、空氣自然對流溫室、鍍鋅管塑膠布溫網室、小型塑膠布隧道式溫網室等不同類型簡易溫室,請均分類為「010401農業生產設施」。
  3. 簡易溫室樣式較多樣,經參考農委會網站所提供6種溫室標準圖樣及簡易溫室圖參考圖樣說明,簡易溫室為圓屋頂溫室,被覆材料以軟質塑膠布覆蓋或內側固定防蟲網,外層農用膜捲,同樣分類為「010401農業生產設施」。另農業部於2017年新增3種水平棚架網室、加強型水平棚架網室、加強型簡易塑膠布溫室的標準圖,亦請分類為「010401農業生產設施」。

(二)網室:設施成本較溫室低(如網室木瓜、蔬菜),分類為「010401農業生產設施」。

溫室現況

溫室現況(一)

溫室現況

溫室現況(二)

溫室現況

防颱溫室外觀結構

小型隧道式溫網室

小型隧道式溫網室

 

防颱溫室側面二段式捲揚

防颱溫室側面二段式捲揚

溫室現況

溫室現況

溫室現況(三)

(三)若已喪失溫室功能性,如未覆蓋塑膠布及不具防風功能(如下圖),請依現況分類為「010102旱田」或「010103果園」。

Q17:有關「010402農業產銷及加工設施」應如何認定?

A17:參考農委會「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之「附表一農作產銷設施分類別規定」,農業產銷及加工設施包含農機具設施、農產運銷加工設施及農事操作及管理設施,說明如下:

  1. 農機具設施:農機具室、乾燥處理設施、碾米機房、消毒室、燻蒸室或蒸熱處理場。
  2. 農產運銷加工設施:集貨運銷處理室(集貨及包裝場所、冷藏/凍庫及儲存場所)、農產品批發市場、農糧產品加工室(農糧產品加工所需之相關設施)、稻草及稻殼集貨加工室(場)。 
  3. 農事操作及管理設施:農業資材室、管理室、菇包製包場、菇類培植廢棄包處理場、堆肥舍(場)、曬場、養蠶室。

Q18:「010402農業產銷及加工設施」之農產品批發市場應如何認定?

A18:農產品批發市場係指「農產品市場交易法」及「農產品批發市場管理辦法」設立之農產品批發市場,其交易方式為「其市場之交易方式以拍賣為主,並得以機械操作方式為之」,農產品批發市場多由農產運銷公司管理經營,並以拍賣方式進行交易,與零售市場由市場管理委員會管理經營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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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19:「010402農業產銷及加工設施」之農糧產品加工室(農糧產品加工所需之相關設施)應如何認定?

A19:農糧產品加工室係指農產品初級加工場,經參考「農產品生產及驗證管理法」及「農產品初級加工場適用之特定品項加工產品及其加工方式」,其主要加工原料需採用國產溯源農產品、申請人須為農民,且建築須為農業用地許可加工使用的農業設施,以及涵括乾燥、粉碎、碾製、焙炒及冷凍/冷藏等五大類低汙染加工方式,加工品如下圖所列。如製茶廠及碾米廠,請分類為「010402農業產銷及加工設施」。

加工品列表

Q20:農產品產地旁搭建農產品包裝的建物或臨時屋,應如何認定?

A20:販售水果、蔬菜、茶葉或農產加工後產品之建物或臨時屋,屬於零售使用情形,請分類「050101零售批發」。

農產品包裝、集貨、運銷屬「010402農業產銷及加工設施」。

至於供農作、畜牧、漁業生產或經營所需之機房、資材室、冷藏/凍庫、漁港附近暫存魚貨水池等設施,亦可分類為「010402農業產銷及加工設施」。

蔬果包裝集貨場

蔬果包裝集貨場→010402農業產銷及加工設施

乾燥中心

乾燥中心→010402農業產銷及加工設施

Q21:檳榔園旁的室內採收及分裝檳榔之土地應如何分類為何?

A21:採收及分裝檳榔屬農產品之集貨及包裝,請分類為「010402農業產銷及加工設施」。

Q22:農會附設穀倉應如何認定?

A22:穀倉屬糧食存放設施,因此農會附設穀倉部分如在影像上與農會建物可區分為不同建物時,分類為「010402農業產銷及加工設施」;若以正射影像、地籍資料或其他參考資料無法區分時,則考量主要使用比例,分類於「050102服務業」或「010402農業產銷及加工設施」。

Q23:屠宰場和肉品市場應如何認定?

A23:屠宰場參考中華民國行業分類標準定義,屬「050400製造業」。依據「農產品市場交易法」規定,肉品市場係依「農產品批發市場管理辦法」成立,屬農產品批發市場,請分類為「010402農業產銷及加工設施」。

流籠

Q24:流籠及其貨物集散場應如何分類認定?

A24:流籠是由鐵架、捲軸及纜繩組成,用於山中運送人員、木材及貨物使用,可視為農業機具一部分,故將流籠及其貨物集散場併同分類為「010402農業產銷及加工設施」。

Q25:灌溉用抽水設施,應如何認定?

A25:考量均屬於農作生產經營設置所需相關機具設備,請分類為「010402農業產銷及加工設施」。

稻作插秧期

灌溉用抽水設施案例

稻作生長期

灌溉用抽水設施案例

稻作結穗、收割期

灌溉用抽水設施案例

Q26:清水合作農場應如何認定?

A26:有關清水合作農場,經查係依據「合作社法」成立,為經營農業生產、運銷、供給及利用等業務,另查詢「內政部合作事業入口網站」有關合作社定義(截錄部分文字),合作社為依平等原則,在互助組織之基礎上,以共同經營方法,謀社員之經濟利益與生活之改善,而其社員人數及股金總額均可變動之團體。因此,宜以其實際土地利用現況進行分類,不宜分為政府機關。

二、森林利用土地疑義案例

Q1:「闊葉林」及「針葉林」,應如何區分?

A1:經參考林務局「檢訂土地覆蓋型變異更新三維數化及航照樣點量測工作手冊」所列樹種類別如下:

  1. 闊葉林:高山杜鵑類、相思樹、樟樹、大葉桃花心木、柚木、臺灣赤楊、印度紫檀、桉樹類、銀合歡、木麻黃、烏心石、光臘樹、臺灣櫸、木油桐等。
  2. 針葉林:玉山圓柏、冷杉、雲杉、鐵杉、檜木(紅檜、扁柏)、臺灣杉、杉木(巒大杉、杉木等)、臺灣肖楠、柳杉、松樹(二葉松、五葉松等)、南洋杉類等。

補充說明:

平地人工造林之林地應依現況分類至森林利用土地項下。

木麻黃樹林

Q2:木麻黃樹林應如何認定?

A2:木麻黃樹為早期最普遍的防風造林樹種,非屬針葉林種,而是變形退化的闊葉林種,因此,木麻黃分類為「020200闊葉林」。

林投樹

Q3:林投樹(如右圖)應如何認定?

A3:林投雖為單子葉植物,但符合FAO(國際糧農組織)高度超過5公尺以及樹冠覆蓋超過10%之林地定義,分類為「020200闊葉林」。

Q4:林木與藤蔓、雜草叢生,並於土地的一隅種植檳榔,應如何認定?

A4:請依實際土地利用現況,將檳榔分類為「010103果園」,雜木林分類為「020200闊葉林」。

現地照片

現地照片

航拍正射影像

航拍正射影像

林投樹

Q5:有堆土或覆蓋帆布之竹林應如何分類?

A5:部分品種竹筍種植時期需以堆土或覆蓋帆布方式,以確保竹筍品質。考量並非所有生產竹筍為目的之竹林,均可判斷其竹林目的,故針對有堆土或覆蓋帆布之竹林,仍請分類為「020300竹林」。

Q6:「彰化縣景觀苗木生產專區?應如何分類?

A6:經查詢「南投林區管理處 」網站說明,「彰化縣景觀苗木生產專區」為苗圃,請分類為「020700其他森林利用土地」。

----------截錄自「南投林區管理處」網站說明----------

南投林區管理處轄內設有人倫、田中、日月潭、霧社、東光、魚池等6個苗圃,每年依造林需求編列樹種、數量,供本處轄內租地改正造林、平地造林、海岸造林及社區景觀綠美化栽植使用,並配合林務局調撥支援各林區管理處、各縣市政府、私人團體造林綠美化所需用苗。

延伸說明:

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各分署及各縣市政府之苗圃請分類為「020700其他森林利用土地」。

在興苗圃

Q7:「在興苗圃」及相似之販賣樹木、樹苗及大型景觀植物之店家,應如何認定?

A7:「在興苗圃」為販售樹苗及景觀植物之店家,請分類為「050101零售批發」。

三、交通利用土地疑義案例

Q1:當交通用地或其他用途用地與水體相交者,應如何分類?

A1:請以地面層之使用為主要用途。

Q2:過港隧道或一般鐵路、道路經過之隧道,應如何認定?

A2:交通利用土地因共用、立體化或地下化而同時兼具兩種以上分類屬性時,地下化者以地面層使用為主要用途。如立體相交時,則以層級較高者或經濟價值較高者,為該土地之使用,其排序如下:高速鐵路>國道>一般鐵路>捷運>快速道路>省道>一般道路。

Q3:直昇機停機坪,應如何認定?

A3:直昇機停機坪分類為「030100機場」。

Q4:民用機場及軍用機場,應如何分類?

A4:民用機場及軍民合用機場,請分類為「030100機場」,機場範圍應包含建物、跑道及相關飛航設備區域,純軍用機場,請分類為「060100政府機關」。

Q5:一般鐵路或高速鐵路沿線邊坡,應如何分類?

A5:一般鐵路沿線邊坡請分類為「030202一般鐵路相關設施」,高速鐵路沿線邊坡請分類為「030302高速鐵路相關設施」。

Q6:集集火車站同時屬「030202一般鐵路相關設施」及「070101法定文化資產」,應如何認定?

A6:同時符合兩項分類屬性時,以其土地利用現況為主。因此,集集火車站分類為「030202一般鐵路相關設施」。

Q7:臺糖各糖廠之五分車鐵道應如何分類?

A7:經查臺糖目前仍在運蔗之五分車鐵道路線有虎尾糖廠馬公厝線及善化糖廠廠內,餘溪湖糖廠、蒜頭糖廠、烏樹林糖廠、新營糖廠及橋頭糖廠之五分車鐵道皆轉型做為觀光用途,故虎尾糖廠馬公厝線之五分車鐵道,請依實際土地利用現況分類為「030201一般鐵路」或「030202一般鐵路相關設施」;善化糖廠廠內之五分車鐵道因善化糖廠仍以製糖事業為主要目的,請依實際土地利用現況併入「050400製造業」範圍,無須另分類;至其他轉型為觀光用途鐵道,請分類為「070301遊樂場所」。

Q8:深澳、舊山線鐵道自行車應如何分類?

A8:鐵道自行車為鐵道活化再利用,主要目的為觀光用途,請分類為「070301遊樂場所」。

Q9:輕軌及纜車如何分類?

A9:輕軌及纜車屬於捷運,輕軌路線請分類為「030401捷運路線」,輕軌車站請分類為「030402捷運相關設施」。至纜車車站及纜車塔柱基座,請分類為「030402捷運相關設施」。

Q10:國道接續不同等級道路(含交流道)、國道沿線邊坡及其交流道綠地(含匝道兩側綠帶及其包圍之綠地),應如何分類?

A10:國道接續不同等級道路(含交流道),須各別區分時,以連接兩側交流道與一般道路交點作為不同等級道路分界線,「030501國道」屬性可參考參考臺灣通用電子地圖道路中心線圖層資訊(如下圖左,國道中心線與省道中心線之分界點),至圖形部分參考臺灣通用電子地圖平面及高架道路圖層資料以實際車道分類,另沿線邊坡及交流道綠地,分類為「030505道路相關設施」。

臺灣通用電子地圖成果

臺灣通用電子地圖成果

航拍正射影像套疊國土利調查成果

航拍正射影像套疊國土利調查成果

Q11:臺南市安定區國道8號支線連絡道(下方有平面道路)與中央公路(台19省道),有立體交叉情形,道路如何分類?

A11:國道8號支線連絡道,請分類為「030501國道」;中央公路為台19省道(平面道路),請分類為「030502省道」;至下方平面道路,請分類為「030504一般道路」。

臺灣通用電子地圖成果

臺灣通用電子地圖成果

航拍正射影像套疊國土利調查成果

航拍正射影像套疊國土利調查成果

Q12:尚未通車及新闢道路施工各階段應如何分類?

A12:有關「0305道路及相關設施」係以正射影像、參考圖資(如臺灣通用電子地圖道路相關圖層)及外業調查作業方式辦理分類,說明如下:

  1. 道路土方、路基、管線及鋪面工程階段,因主要道路範圍仍施工中,尚無法確定完工後範圍,請分類為「090502人工改變中土地」。
  2. 道路鋪面施工完竣後,尚需辦理道路附屬工程(如排水溝渠、照明、交通管制設施、景觀設施及植栽等),如為道路附屬工程施工階段,仍請分類為「090502人工改變中土地」。
  3. 道路附屬工程完成後(含預留銜接路段),可參考臺灣通用電子地圖道路中心線圖層,分類為「030501國道」、「030502省道」、「030503快速道路」或「030504一般道路」等。

補充說明:

交通管制設施包含標誌、標線、號誌、路面設施及行人安全設施(交通島)。

臺灣通用電子地圖成果

施工中高架道路

航拍正射影像套疊國土利調查成果

施工中重劃區道路

03-07

Q13:國道服務區範圍應如何認定?

A13:以國道匝道交接處為界區隔國道與服務區,如右圖,匝道視為國道範圍,至以內範圍包含道路、停車場、建物、加油站等則整體分類為「030505道路相關設施」,無須單獨區隔。

Q14:道路分隔島(含設置裝飾設施及歡迎標誌)及圓環部分應如何認定?

A14:請分類「030505道路相關設施」。 至非屬道路分隔島並獨立設置之各縣市鄉鎮特色裝飾或公共裝置藝術等歡迎標誌,並具有休憩功能者,請分類為「070200公園綠地廣場」。

現地實況

現地實況

航拍正射影像套疊國土利調查成果

航拍正射影像套疊國土利調查成果

Q15:國道及快速道路隧道口附近之隧道管控中心建物,應如何分類?

A15:請分類「030505道路相關設施」。

現地實況

現況照片

航拍正射影像套疊國土利調查成果

現況照片

Q16:地磅站應如何分類?

A16:如為公立地磅站,如宜蘭縣警察局梗枋卸貨場地磅站,請分類「030505道路相關設施」;如為私人地磅站,請分類為「050102服務業」。

Q17:自行車道或部分道路車道劃設為自行車道,應如何分類?

A17:經參考內政部國土管理署「自行車道資訊整合應用網」自行車道形式設置原則,自行車使用道路形式分類,依路權型式主要可分為專用路權與共用路權兩大類,其中專用路權又可分為獨立路權(專用道路)與專用車道,共用路權則包括與行人、汽機車共用車道型式,並依空間的使用與分隔型式細分為11種類型。 

其中第8及9種(以車道外側設置以標線分隔之自行車道)、第10及11種(為自行車與汽機車混用車道),請併同原道路範圍辦理分類作業。

另第1至7種,請實際土地利用現況整併於「070200公園綠地廣場」、「030505道路相關設施」或「040401堤防」內。

自行車道 自行車道

現請併同原道路範圍辦理分類作業

自行車道

請整併於「030505道路相關設施」

現地實況

Q18:防火巷的地方有門,地籍圖參考範圍屬後面的房子,是否與後面的住宅建物合併分類?

A18:照道路分類原則,防火巷(小於3米)無須分類,請併同後面住宅建物區辦理分類作業。

階梯步道

Q19:無法車行之階梯步道,應如何分類?

A19:請適當整併相鄰坵塊或區分為「030505道路相關設施」。

Q20:鐵皮屋門口有OO社區停車場招牌或鐵皮棚架地上繪製停車格線應如何分類?

A20:外觀如有明顯招牌標註「OO停車場」,可分類為「030505道路相關設施」。鐵皮棚架地上繪製停車格線亦可分類為「030505道路相關設施」。

停車場

停車場

Q21:客運乘車處應如何認定?

A21:分類為「030505道路相關設施」。另1樓為OO客運乘車處,其他樓層為住宅,分類為「050303兼其他使用住宅」。

Q22:民營之拖吊場應如何認定?

A22:民營或公立之拖吊場,均分類為「030505道路相關設施」。

Q23:機車考照練習場應如何認定?

A23:如緊鄰監理站,整併於「060100政府機關」;如為獨立設置之機車練習場,請分類為「030505道路相關設施」。

Q24:立體停車場,部分為停車場使用、部分為美食或零售使用,應何分類?

A24:立體建築物,住宅使用比例<50%者,以最大使用比例之使用目的進行分類作業,以草鞋墩公有立體停車場為例,僅1樓為服務業或零售批發使用,主要使用目的為停車場,因此請分類為「030505道路相關設施」。

Q25:各類港口應如何分類?

A25:港口分類可參考「交通部航港局」網站,所列國際商港、國內商港、漁港及遊艇港。至港口內之碼頭、倉棧、燈塔、堤岸等構造物應分類為「0306港口」,但港區內水請分類為「040600海面」。

----各類港口說明----

  1. 商港的主要作用是提供商業用途的服務,包括旅客進出與貨物裝卸等。目前計有基隆、臺北、臺中、安平、高雄、花蓮、蘇澳等7個國際商港及布袋、澎湖、金門、馬祖等4個國內商港。
  2. 依漁業署「漁港類別及名稱一覽表」所列,漁港分為二類,第一類漁港,全臺目前有9處第一類漁港,可停泊1,000總頓以上的遠洋漁船。第二類漁港,全臺有215處第二類漁港,多停泊50噸以下的沿岸近海漁船。
  3. 目前有4個遊艇專用港,分別是龍洞遊艇港、布袋遊艇港、後壁湖遊艇港及大鵬灣遊艇港。
  4. 目前有2個工業專用港,分別是麥寮工業專用港、和平工業專用港。
  5. 上述未列之港口請分類為「030604其他港口設施」。

補充說明:

「觀塘工業專用港」將於近期啟用,現階段請分類為「030604其他港口設施」,待正式啟用後再修正分類為「030603專用港」。

Q26:漁港範圍應如何認定?

A26:可參考「漁業署漁港目」網站中列出各漁港區域圖及整體配置圖,內含各漁港之港區平面圖資訊。

Q27:觀光漁港包含停車場、觀景設施、遊客服務中心、展示館、觀光漁市、餐廳、咖啡館等,應如何分類?

A27:碼頭、修造船廠、倉棧設施及其他公共設施等如與碼頭連續分布,可依整體使用整併至「030601商港」或「030602漁港」;如為單獨設立,請依實際土地利用現況進行分類。餘其他使用情形,因多屬開放式空間,請依實際土地利用現況進行分類。停車場分類為「030505道路相關設施」;獨立之觀光魚市分類為「050101零售批發」;餐廳、咖啡館分類為「050102服務業」。

Q28:渡船碼頭應如何認定?

A28:以淡水渡船碼頭為例,大多為觀光用途,請分類為「070301遊樂場所」。

四、水利利用土地疑義案例

Q1:「040101河川」與「040104溝渠」如何區分?

A1:

(一)屬於中央管河川及縣(市)管河川,請分類為「040101河川」,其餘均分類為「040104溝渠」。河川或溝渠認定,因目前河川多有人工整治(以德元埤水庫為例,幾乎全部為人工整治大排),不易由影像或現場直接確認實際分界,建議可至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BigGIS巨量空間資訊系統」網站,或參考經濟部水利署及各縣(市)政府水利單位網站內容。

(二)非屬上述網站所公告之河川及排水資料,請依河道及溝渠坐落地區分類為「040101河川」或「040104溝渠」;河川源頭之天然野溪請分類為「040101河川」。

正射影像

河川與溝渠分類示意圖

正射影像

野溪示意圖

正射影像

Q2:水利利用土地項下之「0401河道及溝渠」及「0402蓄水設施」等水系分類,其圖形如何界定?

A2:應參考正射影像與臺灣通用電子地圖水系向量圖層套疊參考後繪製河道範圍,河道內之水道沙洲灘地原則上不細分。若參考圖資套疊後產生不一致情況,則應以時間較新參考圖資適度修正水系範圍。

Q3:麻豆大排及嘉南大圳,應如何分類?

A3:經查對「BigGIS巨量空間資訊系統」網站,可發現麻豆大排(大概以溪州橋與將軍溪為界),屬直轄市管排水,非中央管河川及縣(市)管河川,至於嘉南大圳,亦非中央管河川及縣(市)管河川,因此請分類為「040104溝渠」。

Q4:環境部與相關單位針對部分河川灘地推動河川揚塵防制工法應如何分類?

A4:經查目前推動之河川揚塵防制工法包含葉脈式水覆蓋、綠覆蓋、水覆蓋、稻草蓆鋪設等工法。若屬葉脈式水覆蓋、稻草蓆鋪設等臨時性工法,現況無其他使用,請依本中心提供之最新正射影像及參考臺灣通用電子地圖水系圖層,繪製河道最大範圍,河道內灘地與草生地則不細分,若前述圖資套疊後產生不一致情形,則應以較新圖資對河道範圍適度修正;若為綠覆蓋、水覆蓋工法,現況已為旱田、蓄水池等分類使用,請依現況分類。

正射影像

各式河川揚塵防制工法示意圖(取自環境部空氣品質改善維護資訊網)

Q5:「040201水庫」應如何認定?

A5:「040201水庫」分類說明:建立堰壩所形成之水域及其相關設施。以「德元埤水庫」為例,對水庫範圍認定之原則說明如下:

經查對「BigGIS巨量空間資訊系統」網站,德元埤水庫主要蓄水源為急水溪支流溫厝廓溪水(龜子港排水),其水庫堰壩交界外為龜子港大排(水溝)。經檢視影像,該蓄水範圍內除龜子港大排(水溝)外,並無其他水庫堰壩人工構造物區隔河川蓄水(請參閱下頁圖片),因此,分類為「040201水庫」。

正射影像

水庫堰壩交界外為龜子港大排(水溝)

正射影像

德元埤水庫右邊範圍交界,目前僅以道路相隔,非以水庫堰壩人工構造物區隔河川蓄水,因此納入「德元埤水庫」範圍,請分類為「040201水庫」

Q6:有關學校、公園或風景區內之湖泊或水池應如何分類?

A6:對於文化設施、休閒設施及公園綠地廣場內之池塘、蓄水池或水流造景等,如為提升其整體遊憩功能所設置者,無需額外細分,例如秋紅谷、臺東森林公園、羅東運動公園;但如以湖、池、潭為主而衍生設置的公園綠地廣場及風景區(不包含為活化埤塘所設置的公園綠地廣場),則應予細分水體範圍並給予適當「040201水庫」、「040202湖泊」或「040203蓄水池」之分類,例如澄清湖(水庫)、日月潭(水庫)、虎頭埤(水庫)、大湖公園(湖泊)、大崙湖公園(湖泊)、金獅湖公園(湖泊)、慈湖(湖泊)、蓮池潭(湖泊)、龍鑾潭(湖泊)、龍潭大池(蓄水池)。

Q7:山坡農地、一般農用灌溉蓄水池應如何認定?

A7:除地下取水井外,其餘分類為「040203蓄水池」。

Q8:「040300水道沙洲灘地」與「090301灘地」差異為何?應如何認定?

A8:「040300水道沙洲灘地」分類說明為「與水流宣洩或洪水停駐有礙之地區,包括湖沼、河口之海埔地與三角洲及指定之洩洪區」,僅指河灘部分;其他沙灘、海灘、潮間帶等均分類為「090301灘地」。

Q9:水流阻攔設施如何分類?

A9:水土保持處理與維護施做之防砂設施或構造物、跨河橋樑保護工程、為河道穩定或保護堤防之各種保護工程設施及其他水利設施,分類為「040406其他水利設施」。

Q10:水庫相關之洩洪道、沉沙池,應如何認定?

A10:洩洪道及沉沙池均屬於壩堰相關構造物,分類為「040404堰壩」;洩洪道護坡部分,請分類為「040406其他水利設施」。

正射影像

Q11:「0401河道及溝渠」與「040600海面」交界處,應如何分類?

A11:河道與海面交界處,請參考臺灣通用電子地圖海岸線圖層適度判斷水流出海擴張處作為斷界,不宜直接以人工構造物如橋梁作為河道及海面斷界,繪製原則以順形及合理即可。

Q12:「040403抽水站」、「060504自來水」分類說明「….抽水站…」及「060600環保設施」分類說明「…污水抽水站…」,應如何區分?

A12:抽水站及揚水站皆專為抽水及排水用途設置,「040403抽水站」為雨水排水用途,「060504自來水」之抽水站屬自來水廠之抽水站為自來水用途,「060600環保設施」之污水抽水站為汙水排水用途。

有關防洪排水之抽水站位置,可至經濟部水利署「水利空間資訊服務平台」網站防洪排水圖層查詢。

五張犁抽水站

五張犁抽水站→040403抽水站

光復抽水站

光復抽水站→040403抽水站

自來水抽水加壓站

自來水抽水加壓站→060504自來水

汙水抽水站

汙水抽水站→060600環保設施

汙水抽水站

汙水抽水站→060600環保設施

Q13:移動式抽水機應如何認定?

A13:

(一)移動式抽水機如與建物連續分布(如下圖左),且其功能主要為防災或救災使用,請分類為「040406其他水利設施」。

(二)單獨一台或數台抽水機設置於現地(如下圖右),因其隨時可移動,故請忽略抽水機,依現況分類。

正射影像

與建物連續分布抽水機

正射影像

單獨設置抽水機

Q14:設置於堤防之各式設施,應如何認定?

A14:

(一) 設置於堤防之越堤道路,若無畫設標線,請整併至「040401堤防」範圍。

(二) 至其他設施,如電塔、涼亭、寺廟等,請依現況分類。電塔請分類為「060502電力」;涼亭請分類為「070200公園綠地廣場」;寺廟請分類為「050600宗教」。

Q15:砂石車長期行走河床出現類似道路的部分,應如何認定?

A15:

(一) 河道兩旁或中間高灘地之砂石車便道,若其路型明確,寬度達3米以上,請分類為「040500防汛道路」。

(二) 至跨越河道所舖設之便道(如下圖紅框處),請整併至「0401河道及溝渠」項下分類。

正射影像

高灘地之砂石車便道示意圖

正射影像

高灘地之砂石車便道分類示意圖

Q16:現場立有「巡防維護管理專用」、「防汛道路專用」、「水防道路」等相關標語告示牌之道路,應如何區分?

A16:對於經濟部水利署或各縣市政府水利單位及鄉(鎮、市、區)公所設置之水防道路,即現場有設立告示牌或標寫「防汛專用」或「水防道路」等相關標字,請分類為「040500防汛道路」。其餘單位設置之巡防維護道路視為其他道路,請分類為「030504一般道路」。

補充說明:

1.若「040500防汛道路」與鄉道等級以上(含鄉道)之道路重疊時,請分類為「030504一般道路」。

2.經濟部水利署第四河川分署於南投至彰化間設置之濁水溪砂石便道屬堤外便道,依本案分類表分類原則,應分類為「040500_防汛道路」。

航拍正射影像

濁水溪砂石便道

現況照片

濁水溪砂石便道

五、建築利用土地疑義案例

Q1:農產品批發市場與公私有零售市場,應如何區分?

A1:農產品批發市場為公司化管理經營,並以拍賣方式進行交易,與零售市場由市場管理委員會或市場自治組織管理經營不同,農產品批發市場請分類為「010402農業產銷及加工設施」,如為公私有零售市場,請分類為「050101零售批發」。

Q2:麵包店、蛋糕店應如何認定?

A2:

  1. 依據中華民國行業標準分類之「餐飲業」定義,「從事調理餐食或飲料供立即食用或飲用,不論以點餐或自助方式,內用、外帶或外送方式,亦不論以餐車、外燴及團膳等形式,均歸入本類」。因此現場(含店家、餐車或攤販)為提供餐飲服務(現煮現賣、代顧客料理、客製化餐飲服務),如:速食店、餐廳、麵攤、雞蛋糕、手搖飲料店、水煎包、胡椒餅、烤玉米等,原則上分類為「050102服務業」;至販賣包子饅頭店家或攤位,部分亦可提供熱食或飲料,兼具餐飲及零售性質,為避免不易判斷,亦全數分類為「050102服務業」。
  2. 至現場與餐飲、食品有關,但有陳列、展示、零售性質等相關經濟活動,如:糖果店、麵包店、蛋糕店、米店、肉舖、檳榔攤等,則視情形適當分類為「050101零售批發」。

Q3:瓦斯行及煤氣行,應如何認定?

A3:瓦斯行及煤氣行主要是販售瓦斯,請分類為「050101零售批發」。

Q4:國軍福利站、OO員工消費合作社,應如何分類?

A4:均請分類為「050101零售批發」。

Q5:「050102服務業」應如何認定?

A5:服務業係指提供個人或工商服務使用之土地,包括住宿、餐飲、運輸通信、金融保險、不動產租賃、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等。以下列出易產生疑義之營業項目供實務判斷參考:

  1. 彩券行:係屬於特定銀行經營項目(博弈)之各營業據點,屬於金融服務一種,分類為「050102服務業」。
  2. 販售(安裝)遮陽棚店家:非屬直接生產製造遮陽布或鋼架,且多提供安裝服務,分類為「050102服務業」。
  3. 電信發射台或基地台屬運輸通訊:分類為「050102服務業」。
  4. 八大行業(含備有陪侍服務之視聽歌唱業):為其他服務,分類為「050102服務業」。
  5. 兼販手機與預付卡之特約店:分類為「050102服務業」。
  6. 室內裝潢:屬「050102服務業」。販售窗簾的門市屬「050101零售批發」;製造窗簾的中央工廠屬「050400製造業」。

Q6:溫泉飯店、溫泉小木屋、民宿(含戶外園區)應如何認定?

A6:具有「住宿」之主要使用目的,戶外相關遊憩休閒設施為增加主體功能,故視為相同土地使用分類,以最大範圍為整體分類,分類為「050102服務業」。

Q7:非屬國道服務區或休息站之「服務區、休息站」應如何認定?

A7:非屬國道服務區或休息站之「服務區、休息站」為道路規劃時規劃作為休息、服務使用範圍,分類為「050102服務業」,如三義車亭休息站。

Q8:國軍英雄館、教師會館及警光會館,應如何認定?

A8:國軍英雄館將不提供住宿服務,改以提供健康休閒、餐飲等服務為主,故請以現況進行分類;教師會館與警光山莊及會館以提供住宿服務為主,請分類為「050102服務業」。

Q9:「台灣中油探採事業部」應如何認定?

A9:「台灣中油探採事業部」如為中油公司內部辦公人員據點,而非礦業開採之相關設施,請分類為「050102服務業」。

Q10:「儲蓄信用合作社」或「儲蓄合作社」之土地使用該如何分類?

A10:請分類為「050102服務業」。

Q11:有關農會辦理之OO訓練班、OO產銷班場地部分,應如何認定?

A11:若主要偏重於提供辦理農產品相關技術交流及教育服務,則分類為「050102服務業」;如主要為農產品銷售場地,則分類為「050101零售批發」;主要為採收及分裝農產品之集貨及包裝場地,請分類為「010402農業產銷及加工設施」。

Q12:複合式的SPA會館,內含游泳池設施,分類為服務業或體育場所較為適合?

A12:主要以美容服務為主,分類為「050102服務業」。而招牌是「OO溫水(室內)游泳池」者,則分類為「070302體育場所」。

Q13:兼具展售中心及維修服務之汽車銷售營業所應如何認定?

A13:無法區隔展售中心及維修服務之汽車銷售營業所,整體分類為「050102服務業」;如可明顯區隔分開,則展售中心分類為「050101零售批發」,維修廠分類為「050102服務業」。

Q14:各種飲用水、空氣、廢棄物內容物、藥品、食品、儀器檢測、材料等服務(可能為公司或財團法人或公家設立之各種實驗室)如何分類?

A14:受理各界申請辦理如飲用水、空氣、廢棄物內容物、藥品、食品、儀器檢測、工程材料如鋼筋、混凝土品質檢驗等專業檢驗技術服務者,不論為公司或財團法人或公家設立之各種實驗室,請分類「050102服務業」。但設置作為定期辦理空氣品質、水資源品質、噪音等定期監測站,則請分類為「060600環保設施」。

Q15:私人的殯儀館(如龍巖股份有限公司)之土地使用該如何分類?

A15:請依實際土地利用現況分類成「050102服務業」或「050700殯葬設施」。

Q16:寵物相關殯葬服務應如何分類?

A16:請依實際土地利用現況分類成「050102服務業」。

Q17:有關現場招牌為「免費教授臺語」,應如何分類?

A17:請分類為「050802其他」。如有收費,則請分類為「050102服務業」。

現地照片
現況照片

Q18:「阿南達瑪迦靈性生態村」應如何分類?

A18:經查該生態村以渡假養生服務為主並經營有機農場,請分類為「050102服務業」。

Q19:「南投埔里桃米生態村」應如何分類?

A19: 因「南投埔里桃米生態村」無明顯外圍圍牆區隔整體使用範圍或獨立設置設施,請就內部使用情形各別分類,如餐廳和民宿分類為「050102服務業」。

Q20:台灣電力公司、台灣自來水公司、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及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等應如何分類?

A20:台灣電力公司、台灣自來水公司、臺北自來水事業處及臺灣鐵路股份有限公司等公營事業,請依其實際土地利用現況進行分類。

 其營業處、管理處、服務所、訓練所、辦公室及工作站,請分類為「050102服務業」。 

至其電業或自來水相關設備,請依其土地利用現況分類為「060502電力」或「060504自來水」。

Q21:中央印製廠青潭廠區、財政部印刷廠,應如何分類?

A21:經查「國家發展委員會」 網站,中央印製廠及財政部印刷廠皆屬國營事業機構,主要目的以製造業為主,請分類為「050400製造業」。

Q22:中華電信機房及其訓練所之土地使用該如何分類?

A22:請分類為「050102服務業」。

Q23:倉儲物流中心,應如何認定?

A23:為整批鐵皮屋倉庫,提供租借存放物料或廢棄土石使用,分類為「050500倉儲」。

至於貨物配送、宅配、快遞(含附屬存放貨物倉庫)範圍,則分類為「050102服務業」。

另如貨運公司供車輛調度、休息的場地,無涉及貨物配送等,則請分類為「030505道路相關設施」。

現地照片

宅配轉運中心→050102服務業

現地照片

宅配營業所→050102服務業

Q24:以提供場地租借服務為主的土地,應如何分類?

A24:舉例如下:

  1. 「OO勞工育樂中心」以提供場地租借服務為主,部分勞工育樂中心提供住宿服務,請分類為「050102服務業」。
  2. 「OO會議中心」以提供場地租借服務辦理會議為主,請分類為「050102服務業」。
  3. 「OO展覽館」、「OO展覽中心」以提供場地租借服務為主,如主要為辦理工商展覽者,請分類為「050102服務業」;主要為辦理文化展覽者,請分類為「070102一般文化設施」。

Q25:青年創業相關場所,應如何分類?

A25:舉例如下:

  1. 中央機關及各縣市政府為推動青年創業,設立青(年)創(新/業)基地為青年創業孵化基地,藉由獎勵補助、租金補助及營運輔導招募青年進駐創業,如:「屏東教育創新基地」、「屏東智慧農業學校」、「屏東數位青創中心」、「屏東青年旅創基地」及「職人町」,考量其設立目的以提供輔導咨詢服務為主,請整體分類為「050102服務業」。
  2. 「大新青銀共融新創基地」經查詢其官方臉書資料,藉由青年銀髮共融及人才培訓,辦理青年及銀髮族相關課程成為資源整合基地,請整體分類為「050102服務業」。

Q26:遇到店家招牌毀損或不清楚狀況,應如何分類?

A26:辦理建物分類作業時,若有設置完整招牌,且土地使用現況與招牌標示內容相符者,則參考招牌辦理分類作業,若無設置招牌或招牌已毀損或明顯與現況使用不符時,則請依實際土地利用現況進行分類辦理分類作業。

Q27:招牌為「OO實業有限公司」或「OO企業社」應如何認定其分類?

A27:除了可依照外觀及其土地利用現況進行分類外,亦可至相關網站查詢,如經濟部商業發展署「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經濟部產業發展署「工廠公示資料查詢系統」「政府資訊開放平臺」等。

Q28:建築物(含獨棟、連棟式建築物、透天厝及公寓等)混合不同使用類別時應如何認定?

A28:建築物具有主要使用目的,相同使用目的且連續範圍內,其附屬建物係為增加主體功能而另施作,仍視為相同土地使用分類,以最大範圍為整體分類(詳細案例請參考附件一)。如幼稚園戶外園區、宗教附屬設施、溫泉飯店、具戶外園區之休閒餐飲店、具戶外園區之民宿、遊樂場所、動物園、遊客中心等。判斷原則如下:

(一) 連棟式建築物:以使用比例做為判斷原則。

  1. 「050200純住宅」定義:該棟建築物「完全為住宅使用」,無混雜其他使用分類。
  2. 凡整棟建築物整體住宅使用比例≧50%者,可適用「0503混合使用住宅」,以住宅以外最大比例使用類別分類,判斷為「05030X兼XX使用住宅」。
  3. 凡整棟建築物整體住宅使用比例<50%者,則以最大比例之使用類別分類。
  4. 凡整棟建築物使用情形分屬不同大類,且使用比例相同,經參考內政部104年版土地利用分類系統表分類說明,混合使用住宅係指「1樓供工業、商業或其他使用…」,則以1樓使用情形分類。但如1樓為「住宅使用」,因不符純住宅定義,因此採用2樓使用情形分類,依序順推,如2樓亦為住宅使用,則採用3樓使用情形分類等。

050102_4

(二) 透天厝及公寓:透天厝及公寓(採各自獨立出入口,多為5-6樓以下建築物),則請依分戶各自分類。

(三) 頂樓加蓋:有關頂樓加蓋情形,除完全封閉者(包含保留部分空間,僅後半部完整封閉),才列入使用樓層數比例計算。

-----頂樓加蓋認定原則-----

現地照片

1. 頂樓加蓋有下列A、B、C,3種樣式

樣式A:牆面未封閉,有使用。
樣式B:封閉 3 面牆面,有使用。
樣式C:完整封閉且有使用。

 

現地照片

 

2. 只有樣式C頂樓加蓋情形(包含保留部分空間,僅後半部完整封閉),才列入樓層立體使用計算,其他如A、B則不列入。

 

05-10

Q29:不同樓高建築物部分樓層如有打通共同使用時,應如何認定?

A29:建築物使用分類,原則上係按不同樓高的建築物各別進行分類作業,雖不同建築物有部分樓層打通使用者,仍按照上述分類原則。 

因此,2樓式建築物,1樓為零售,2樓為住家,分類為「050302兼商業使用住宅」;3樓式建築物,1樓為零售,2、3樓為住家,分類為「050302兼商業使用住宅」。

05-11

Q30:配合地形房屋建造,1樓為服務業,地下1-2層為住家使用之建築物如何分類?

A30:沿著斜坡建築的立體建物,其樓層數計算方式,應以實際樓層數計算,再進行分類認定。雖然在山坡上看為1樓式建物,但實際分類為3樓層建築物,1、2樓為住家使用,3樓為服務業使用,該建物分類為「050302兼商業使用住宅」。

05-12

Q31:1樓為餐廳、2樓為住家,部分頂樓加蓋,但頂樓加蓋範圍未達樓地板1/2,應如何認定?

A31:頂樓加蓋範圍未達總樓地板1/2(含)以上,不列入樓層數計算,視為2樓式建築物,故分類「050302兼商業使用住宅」。

Q32:建物各樓層分屬不同使用分類時,應如何認定?

A32:舉例如下:

  1. 20樓集合式大樓,1樓店面共有7-11、銀行、補習班、餐廳、公司行號,2至5樓為補習班、6至18樓為公司行號,19至20樓為住宅使用:依最大使用比例分類,分類為「050102服務業」。
  2. 10樓集合式大樓,1樓為中醫診所,2至10樓為住宅:「050303兼其他使用住宅」。
  3. 5樓集合式大樓,1至3樓為中醫診所,4至5樓為住宅:「060300醫療保健」。
  4. 4樓建物,1樓為中醫診所,其他為補習班使用:「050102服務業」。
  5. 3樓建物,1樓為7-11,2至3樓為美髮店:「050102服務業」。
  6. 3樓建物,1樓為7-11,2樓為餐廳,3樓為住家:當使用比例各占1/3,以1樓使用做為分類,分類為「050101零售批發」。
  7. 3樓建物,1樓為倉儲,2至3樓為住宅:經參考內政部95年版土地利用分類系統表分類說明,工業項下包含「製造業」及「倉儲」二類,其倉儲分類說明為「從事經營租賃取酬之製造業相關原料、產品之堆棧、棚棧、倉庫、保稅倉庫等用地均屬之(不包括農業、林業場地儲存活動所使用之土地)」,因此,若1樓倉儲與製造業相關,請分類為「050301兼工業使用住宅」。
  8. 2樓建物,1樓為7-11,2樓為住宅:當使用比例各占1/2時,其住宅使用比例達50%以上,可適用「0503混合使用住宅」,以住宅以外最大比例使用類別分類,故以1樓使用做為分類參考,分類為「050302兼商業使用住宅」。
  9. 集合式大樓1樓有診所及服務業比例各半,2樓以上全部為住宅:原則分類為「050302兼商業使用住宅」,但如分類到「050303兼其他使用住宅」亦可。
現地照片

Q33:5層樓建物如右圖,1樓一半是書局、另一半閒置,2樓是補習班,3樓閒置,4至5樓是內政部移民署,應如何分類?

A33:1樓書局為「050101零售批發」、2樓補習班為「050102服務業」、3樓閒置為「050500倉儲」,4及5樓為「060100政府機關」,依該棟建築物最大使用比例為「060100政府機關」,請分類為「060100政府機關」。

Q34:有關道路貫穿建物應如何分類?

A34:分類原則如下:

1.以建物為主,依其實際土地利用現況予以分類。

2.如為遮陽或擋雨等目的搭建之設施,如採光罩及遮雨棚,請以道路為主,分類為「030504一般道路」。

「030504一般道路」

3.如下左圖,1樓是道路,2樓為住家,分類為「050200純住宅」。

4.如下右圖,1樓是道路,2至3樓是茶葉零售批發,4至5樓為住家 ,分類為「050302兼商業使用住宅」。

航拍正射影像

「050200純住宅」

現況照片

「050302兼商業使用住宅」

Q35:校區外之學生宿舍、實習工廠與工地外臨時搭建的宿舍、辦公室應如何認定?

A35:判斷原則如下:

  1. 校區外之學生宿舍,多屬學校長期租借供學生住宿使用,有可能屬國宅、部分大樓某些樓層等情形,應視同住宅情形,依其實際土地利用現況予以分類「050200純住宅」、「050301兼工業使用住宅」、「050302兼商業使用住宅」、「050303兼其他使用住宅」。
  2. 有關校區外之實習工廠,如單純屬於學校為培訓學生技能之場地,並無營業行為,則視所屬學校類別予以分類為「060202小學」、「060203中學」、「060204大學」、「060205特種學校」。至於屬於建教合作的工廠、餐聽、飯店、旅館等(有營業行為者),則仍依其實際土地利用現況予以分類為「050102服務業」或「050400製造業」等。
  3. 建築工地內搭建供作業人員住宿辦公,應併同建築基地分類為「050801興建中」。
  4. 建築工地外搭建供作業人員住宿辦公處所,分類為「050200純住宅」;辦公處所分類為「050102服務業」。

Q36:「國防部和平新莊」,外觀類似眷村,外面有完整的圍牆,內有宿舍以及大片空地(如下圖),是否圍牆內整體分類為「050200純住宅」?

A36:經查詢「國防部和平新莊」為國防部單身宿舍,請全部分類為「050200純住宅」。「國防部和平新莊」現為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主辦之「學府敦南公辦都更案」基地,預計於114年開工,後續請依現況進行分類。

正射影像

正射影像


Q37:位於山坡地地區開發之OO莊園、OO社區、OO山莊,應如何表示?

A37:分類原則如下:

1.山莊內建物,原則上請分類為純住宅。

2.如屬庭園造景或純住宅旁農業土地部分,可適度參考正射影像已開發範圍或地籍線(仍須參考正射影像地類界)整併至純住宅。

3.未與純住宅相鄰且獨立之農業土地,請以影像判釋方式,分類為01農業利用土地。

4.如尚未開發地區,其正射影像明顯仍為森林土地,請以影像判釋方式,分類為02森林利用土地。

5.如正射影像可明顯判釋有可供車行且寬度3米以上道路(非鬆土路面),應參考正射影像或臺灣通用電子地圖道路圖層,分類為「030504一般道路」。

6.圖形整併時須考量樣態合理性,不宜直接以地籍圖範圍整體納為相同分類。

7.如因無法進入,請以影像判釋方式,METHOD請填「0」。

航拍正射影像

新竹縣翠玉園

現況照片

新竹縣鹿鳴莊園

現地照片

Q38:老字號小吃製作場所(如右圖)應如何認定?

A38:於住家庭院進行臨時性或少量炊粿或包肉粽等,不視為食品製造業,仍依住宅主要使用情形分類,不須另分類。另按中華民國行業標準分類中,有關「食品製造業」定義,凡從事將農、林、漁、牧業產品處理成食品之行業均屬之,如肉類、魚類、水果及蔬菜之處理保藏、動植物油脂、乳製品、磨粉製品及動物飼料等製造。因此,麵包工廠(不含一般具店面販售之麵包店)、醬菜醃製工廠、烏魚子製造工廠、豆腐製造工廠等(含中央工廠),均分類為「050400製造業」。

Q39:瑪利亞庇護工廠應如何認定?

A39:為瑪利亞基金會單獨設置之麵包工廠(食品製造場地),分類為「050400製造業」;如與托育照護、職業訓練輔導、讀書閱覽、醫務室暨複健、運動暨休閒等基金會場地合併設置者,則分類為「060400社會福利設施」。

Q40:台灣中油二氧化碳脫除廠,應如何認定?

A40:屬於石油製造相關設施,分類於「050400製造業」。

Q41:漢翔航空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應如何認定?

A41: 該公司雖然有提供交通運輸、後勤管理、資訊、醫療、電子、教育訓練等領域服務,仍以飛機製造為本業,分類為「050400製造業」。

Q42:OO糖廠、OO酒廠,應如何認定?

A38:對於常見工廠轉型兼營觀光服務者,因其主要目的仍以製造為主,請以整體分類為「050400製造業」為原則,或能將觀光設施部分依現況進行區別細分,如觀光設施未與工廠相鄰者,請依現況繪製坵塊並分類為「070301遊樂場所」。如已歇業轉型作為其他用途,則依實際使用目的為分類原則,舉例如下:

  1. 埔里酒廠雖兼具休閒觀光功能,仍以釀酒事業為主要目的,請分類為「050400製造業」。
  2. 台糖公司小港廠、虎尾及善化糖廠,仍以製糖事業為主要目的,請分類為「050400製造業」。
  3. 至溪湖糖廠以轉型作為觀光用途,請分類為「070301遊樂場所」。
  4. 「裕賀牛觀光工廠」、「善化啤酒觀光工廠」、「卡多利亞良食故事館」、「襪仔王觀光工廠」、「台灣滷味博物館」、「品皇觀光工廠」、「萬國通路創意觀光工廠」、「葡萄王健康活力能量館」、「雅聞魅力博覽館」,以上案例均與工廠相鄰,請整體分類為「050400製造業」。
  5. 「雅聞峇里海岸」、「台灣手套博物館」、「集元果觀光工廠」,以上案例範圍內大部分現況使用比例為觀光用途,請整體分類為「070301遊樂場所」。
  6. 「東和蜂文化觀光工廠」,因觀光設施未與工廠相鄰,請分別依現況分類為「050400製造業」及「070301遊樂場所」。

Q43:食品工廠的醬菜醃製桶(池)及曝曬場地,應如何認定?

A43:醬菜醃製桶(池)、及曝曬範圍,均屬食品加工製作過程所需工作環境,均分類為「050400製造業」。對於住家空地臨時性曝曬醬菜範圍土地,不須另分類。

現地照片

現場照片(一)

現地照片

現場照片(二)

Q44:鐵皮建物或無建物土地,如何認定為「050500倉儲」?

A44:判斷原則如下:

  1. 鐵皮建物無設置招牌,又保有大型車輛出入口,通常偏向堆置倉儲利用土地,請分類為「050500倉儲」。如實在完全無法辨識其使用用途之建物,再將其分類為「050802其他」。
  2. 對於規則性堆疊、非隨意丟置的將原料、產品或物品堆棧土地,可視為存放非金屬礦物之產業相關原料堆棧土地,分類為「050500倉儲」。
  3. 至該土地範圍內,部分範圍有汽車隨意停放,則分類為「090501未使用地」,如下圖紅色範圍。

現地照片

航照影像

Q45:宗教及其附設設施應如何認定?

A45:因宗教因素而設置相關設施種類繁多,除為提供宗教集會及活動使用者分類為「050600宗教」,至香客大樓主要係服務來訪的進香團香客等,偏向宗教或公益服務,不論是在寺廟範圍內,或獨立於寺廟範圍外,分類為「050600宗教」。餘相關設施雖為宗教團體所設置,仍請依實際使用情形進行分類。以慈濟附設相關設施為例:

  1. 慈濟靜思堂、東大園區、精舍:「050600宗教」
  2. 慈濟醫院:「060300醫療保健」
  3. 大愛電視台:「050102服務業」
  4. 慈濟環保站:「060600環保設施」

Q46:「O氏宗祠」、「O氏祖廟」、「O氏家廟」應如何認定?

A46:分類為「050600宗教」。

Q47:錫安山地區應如何認定?

A47:錫安山屬於混雜有住家、宗教建築物之開放式空間,提供遊客遊憩、林木等相關設施等,因此,不適用於整體歸屬於同一分類原則,請按內部各項實際使用情形進行分類。

Q48:大甲媽哨角隊會館,應如何認定?

A48:小型民俗藝文表演團體的練習、集會、辦公或休息場地空間(尚包含像北管、戲曲、歌仔戲團等),並無在該場地進行表演者,分類原則如下:

  1. 如為獨立建築物(如大甲媽哨角隊會館),以人民團體分類原則,分類為「050802其他」。
  2. 如是與廟宇、神壇共同使用者,則請併同分類為「050600宗教」。
  3. 如為借用活動中心、村里辦公室等公共空間,仍請按照原活動中心、村里辦公室使用用途,分類「060400社會福利設施」。
  4. 但像OO音樂教室、OO舞蹈教室等,則較偏向主要為對外招募學生,提供師資、場地供學習音樂、舞蹈場地,屬於教育服務,請分類為「050102服務業」。

Q49:有關建物興建工程施工各階段應如何分類?

A49:判斷原則說明如下:

  1. 雜木叢生情形:「090501未使用地」。
  2. 動工開發中:「090502人工改變中」。
  3. 建物興建中:「050801興建中」。
  4. 建物興建完成且掛牌招租或出售中:「050802其他」。
  5. 建築外牆整修或其他施工工程:請依實際土地利用現況進行分類。
  6. 現場與招牌不符者:請依實際土地利用現況進行分類,如懸掛有「手機交流站」招牌,但現場看來已無任何商業行為之住宅,請分類為「050200純住宅」。

 現地照片

現地照片(一)

 現地照片

現地照片(二)

Q50:有關建案銷售各階段應如何分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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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建情形→「050801興建中」

A50:判斷原則說明如下:

  1. 建築公司為建案銷售廣告,而興建樣品屋或銷售中心之土地範圍,不管是否為建築基地,均分類為「050801興建中」。
  2. 若僅圍起來標示「OO建案預定地」,並無建築物,尚未動工請分類為「090501未使用地」,施工中請分類為「050801興建中」。
  3. 如僅架設廣告鷹架,明顯不為建築基地土地範圍,短暫廣告宣傳使用,分類為「090501未使用地」。
  4. 另因各種因素導致已執行建案停建情形,蓋到一半的建築範圍,請分類為「050801興建中」。
現地照片
「050802其他」

Q51:廢棄建物,無明確使用目的,應如何分類?

A51:分類原則如下:

  1. 完整無破損者,無明確使用目的,請分類為「050802其他」,如廢棄水塔及停業加油站。
  2. 明顯無法居住或使用者,請分類為「050802其他」。
  3. 無屋頂的廢棄屋,分類為「090501未使用地」。

 

廢棄水塔

廢棄水塔

停業加油站

停業加油站

Q52:「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財團法人農業科技研究院動物科技研究所」及「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應如何認定?

A52:均屬於各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農委會及科技部)支持成立之研究機構,並非單純以商業行為導向,又不專屬公共利用土地相關分類,因此,分類為「050802其他」。另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財團法人地理資訊中心、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或人民團體(國民黨黨部、民進黨黨部)、民意代表辦事處、國際獅子會、扶輪社、救國團等之辦公處所,亦分類為「050802其他」。

Q53:中華民國台灣女童軍訓練中心、救國團設置訓練中心或青年活動中心該如何分類?

A53:其「總會(辦公處所)」請分類為「050802其他」,其相關外部訓練中心或青年活動中心,因無設限租用場地或住宿人員資格,請分類為「050102服務業」。

Q54:工業區入口處獨立的警衛室,應如何認定?

A54:因無法與其它工業區內公司工廠併同分類,分類為「050802其他」。至於住宅大樓、學校、或港口門口之警衛室,則與住宅大樓、學校或港口併同分類。

現地照片

Q55:「警察服務站」,建物外貌似社區周圍的安全巡邏服務,應如何認定?

A55:考量警察服務站多為臨時性設置,且平日並無派駐警力,建議仍以主要使用為其分類依據。

六、公共利用土地疑義案例

Q1:「060100政府機關」應如何認定?

A1:依分類說明「060100政府機關」包含政府機關、民意機關、國際組織、外國使領館、其他外國機構等。舉例說明如下:

  1. 臺北市政府、臺北市議會、監理所(站)、國道警察局:「060100政府機關」。
  2. 衛生所及衛生室、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各區管制中心、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感染症防治中心:「060100政府機關」。
  3. 花蓮自強外役監獄:為法務部矯正機關,分類為「060100政府機關」。
  4. 基層保健服務中心:經查部分鄉鎮市區設立之衛生室更名為基層保健服務中心,請分類為「060100政府機關」。
  5. 教廷駐華大使館:為外國使領館,分類為「060100政府機關」。
  6. 美國在台協會:為其他外國機構,分類為「060100政府機關」。
  7. 亞蔬—世界蔬菜中心:經查詢「外交部-參與國際組織」 網站,「亞蔬—世界蔬菜中心」為國際組織,請分類為「060100政府機關」。
現況照片

Q2:經濟部工業局官田工業區服務中心應如何認定?

A2:經查經濟部工業局網站,經濟部工業局官田工業區服務中心為工業局所屬工業區管理服務機構,請分類為「060100政府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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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現場招牌為「台灣就業通」如右圖,應如何分類?

A3:經查為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基宜花金馬分署羅東就業中心「公正就業服務臺」,請分類為「060100政府機關」。

Q4:「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試驗所」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OO區農業改良場」應如何認定?

A4:其為辦理農業相關技術研究而設置之機關,如有明顯外圍圍牆分隔,裡面的溫室、栽培場、育苗設施、辦公設施、農業種植區,可整體歸屬為「060100政府機關」;如無明顯外圍圍牆區隔整體使用範圍或獨立設置設施,請就內部使用情形各別分類。

Q5:已列入公告為古蹟但仍有使用者,如土地銀行臺南分行、臺中萬和宮、總統府、臺大醫院舊館、司法博物館、臺南市美術館1館等,應如何認定?

A5:依實際使用情形進行分類。

  • 土地銀行臺南分行:「050102服務業」。
  • 臺中萬和宮:「050600宗教」。
  • 總統府:「060100政府機關」。
  • 臺大醫院舊館:「060300醫療保健」。
  • 司法博物館(原臺南地方法院):「070102一般文化設施」。
  • 臺南市美術館1館(原臺南警察署):「070102一般文化設施」。
信光幼兒園

Q6:「臺北市私立信光幼兒園」其幼兒園的比例大於天主教堂,是否可依照比例分類為幼兒園?

A6:經查詢主要使用目的為幼兒園,請分類為「060201幼兒園」。

Q7:宗教研修學院應如何分類?

A7:「宗教研修學院」係依宗教研修學院設立辦法設立,指專為培養特定宗教之神職人員及宗教人才,並授予宗教學位,經教育部許可設立之私立大學或私立大學下設之學院。如為宗教研修學院,請分類為「060204大專院校」,非屬宗教研修學院,請分類為「050802其他」。 經查「教育部大專校院校務資訊公開平臺暨大專校院一覽表」網站 ,目前全國有8家宗教研修學院,為學校財團法人中華浸信會基督教台灣浸會神學院、臺北基督學院、財團法人一貫道天皇基金會一貫道天皇學院、台神學校財團法人台灣神學研究學院、一貫道崇德學院、台灣基督長老教會南神神學院、中華福音神學研究學院、唯心聖教學院。

Q8:矯正學校應如何分類?

A8:法務部矯正署桃園及彰化少年輔育院已改制為矯正學校,分別為敦品中學及勵志中學,國家少年矯正學校目前有「誠正中學」與「明陽中學」、「敦品中學」及「勵志中學」等4所,均請分類為「060205特種學校」。

Q9:5樓醫療中心大樓,1樓租用給店家作為美食街及藥局,其他為醫院使用,應如何認定?

A9:以整體使用最大比例進行分類,分類為「060300醫療保健」。

Q10:「捐血中心」應如何分類?

A10:請分類為「060300醫療保健」。

Q11:牙體技術所(包含專做齒模)的地方應如何分類?

A11:經參考高普考衛生技術考試有關醫事技術定義,含齒模與支架義肢修製、語言治療及聽力檢查等。因此齒模、義肢修製等行業,請分類為「060300醫療保健」。

Q12:「060300醫療保健」中之護理機構應如何認定?

A12:依照衛生福利部護理及健康照護司之護理機構分類設置標準第2條護理機構,分類如下:

一、居家護理所。

二、護理之家:

(一)一般護理之家。

(二)精神護理之家。

(三)產後護理之家。

護理機構外觀招牌名稱應依照相關法令有「護理」文字,方屬前項法令所稱之護理機構。招牌出現「護理」文字,如「護理之家」,請分類為「060300醫療保健」。

另可至衛生福利部網站護理機構網站查詢是否為合法立案護理機構,如為合法立案護理機構,請分類為「060300醫療保健」。

護理之家

護理之家

產後護理機構

產後護理機構

至於安養中心、安養護中心、老人長期照護中心(含長期照護型、養護型及失智照顧型)等,其招牌無「護理」文字,請分類為「060400社會福利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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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養護中心

老人長期照顧中心

老人長期照顧中心

如為診所附設養護中心或醫院附設月子中心,為連續範圍內無法分割,請分類為「060300醫療保健」。

診所附設養護中心
診所附設養護中心

獨立設置之月子中心(招牌無「護理」文字)僅需辦理營業登記,請分類為「050102服務業」。

Q13:醫事檢驗所應如何認定?

A13:屬於醫事技術服務,分類為「060300醫療保健」。

Q14:有關現場招牌為「整復中心」,應如何分類?

A14:整復所及整復中心請分類為「050102服務業」。 如招牌為「物理治療所」,物理治療所為醫事機構,請分類為「060300醫療保健」。

現況照片

現況照片

Q15:「060400社會福利設施」之社會福利機構、社會救助機構應如何認定?

A15:社會福利機構、社會救助機構說明如下:

  1. 社會福利機構:針對兒童、少年、老人、婦女及身心障礙族群設立之機構。
  2. 社會救助機構:針對低收入戶及救助遭受急難或災害族群設立之機構。 如財團法人中華啟能基金會附設春暉啟能中心及臺灣智能障礙研究中心、天主教善牧基金會、喜憨兒基金會、陽光社會福利基金會、財團法人勵馨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台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中華民國紅十字會、鳳凰救助協會、OO救難協會、榮譽國民之家等公私立之社會福利機構、社會救助機構,均請分類為「060400社會福利設施」。

Q16:「060400社會福利設施」之「社區活動中心及其他社會福利設施」應如何認定?

A16:可包含下列:

  1. 小型的社區活動中心(含非獨立設置之小型圖書館),偶有表演,偏社區鄉里交流場地。
  2. 「OO集會所」、「OO調解委員會」、「OO社區活動中心」等,偏社區鄉里交流場地。
  3. 社區發展協會、活動中心、獨立設置村里辦公室。
  4. 民防大隊、義勇警察大隊、義勇消防總隊及村(里)社區守望相助巡守大隊(社區巡守隊)等民防團隊。

Q17:課後照顧服務中心應如何分類?

A17:課後照顧服務中心之設立及管理係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辦理,獨立設置之課後照顧服務中心分類為「060400社會福利設施」。

延伸說明:

  1. 課後托育中心及托育中心分類為「060400社會福利設施」,另主要提供才藝教育服務之才藝班分類為「050102服務業」。
  2. 依「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登記及管理辦法」,其中居家式托育服務(居家式托育服務提供者,以下簡稱托育人員,俗稱保母)收托人數至多4人(包含聯合收托服務-2名以上托育人員於同一處所共同照顧兒童)。托育服務包含居家式、機構式及社區式等三類,機構式及社區式托育服務場所請分類為「060400社會福利設施」,至居家式托育服務場所因收托人數較少,若現況無其他使用,請分類為「050200純住宅」。
士林親子館

Q18:臺北市士林親子館該如何分類?

A18:該設施為臺北市政府設立,提供親子遊憩之場地,請分類為「060400社會福利設施」。

Q19:監測站及檢測站應如何分類?

A19:「天然自然現象或非屬污染項目」之監測及處理(包含測候站、雷達站、地震、海象、天文等觀測站),分類為「060501氣象」;而「人為造成自然污染現象」之監測及處理(包括污水處理、垃圾掩埋、廢物處理、噪音監測、空氣污染等)設施分類為「060600環保設施」。

Q20:「七股雷達站」應如何分類?

A20:經查對為中央氣象局所設置的「七股氣象雷達站」,請分類為「060501氣象」。

電波監測站

Q21:「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電波監測站」應如何認定?

A21: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為提昇無線電通信品質,建置「全國電波監測網」,以執行臺灣地區頻率範圍從10千赫至2.7秭赫無線電頻譜之監測任務,監測站多位屬山區及外島偏遠地區,多採監控系統管理,無人員進駐,非屬污染源監測之電波監測站,請分類為「060501氣象」。

Q22:太陽能光電設施應如何分類?

A22:國內太陽能光電發展蓬勃,目前常見設置類型包含建物型、地面型及水域型等3種,考量國土利用現況調查作業原則,係以該土地整體主要使用進行分類,除地面型太陽能光電明確分類為「060502電力」外,如遇現場與太陽能光電有複合使用情形,仍請依該土地整體主要使用現況進行分類,作業原則說明如下:

1.複合農作使用之太陽能發電,若現場主要為農作使用,請分類至農業利用土地項下。

2.複合水產養殖使用之太陽能發電,若現況為養殖使用,請分類為「010200水產養殖」;若明顯已無法養殖,請分類為「060502電力」;若僅設置於水產養殖旁土梗上,土梗範圍請分類為「060502電力」。

3.複合溝渠之太陽能發電,太陽能板部分請分類為「060502電力」。

4.複合蓄水設施之太陽能發電,如:水庫、湖泊、蓄水池、滯洪池等蓄水設施架設太陽能版,請依現況使用整併,分類至水利利用土地項下。

5.上述各太陽能板設置範圍,若有遮蔽道路範圍情形,應優先保留及維持道路連續性;至複合溝渠、土埂或是養殖池使用之太陽能發電,請依下列原則實形繪製太陽能板範圍:

  • 有關各太陽能板設置範圍,若同時遮蔽養殖池、塭堤或溝渠等其他土地利用類別情形,應優先保留養殖池範圍以維持圖形完整,並分類為「010200水產養殖」;至其餘太陽能板範圍則分類為「060502電力」。
  • 分類後若有零碎未使用地坵塊,得適當整併至相鄰坵塊,避免圖形過於細分。

五張犁抽水站

太陽能發電複合農作使用土地示意圖

光復抽水站

太陽能發電複合溝渠使用示意圖

自來水抽水加壓站

水產養殖使用示意圖

汙水抽水站

無養殖使用示意圖

汙水抽水站

水產養殖旁土梗示意圖

照片描述6

以志光能源七股漁電共生電廠案例繪製示意圖A

照片描述7

以志光能源七股漁電共生電廠案例繪製示意圖B

Q23:台灣中油的天然氣供應中心,應如何認定?

A23:含天然氣管線加壓及分裝中心,分類為「060503瓦斯」。

Q24:加油站附設儲油槽,應如何認定?

A24:納入加油站範圍,無須另分類。

Q25:電動車輛充電站應如何認定?

A25:獨立設置之電動車輛充換電站,請分類為「060505加油(氣)站」,非屬獨立設置之電動車輛充換電站,請整併至相鄰坵塊。

Q26:獨棟公廁應如何認定?

A26:分類為「060600環保設施」。

Q27:回收大量寶特瓶再製造物品的工廠應如何認定?

現況照片

現況照片(一)

現況照片

現況照片(二)

A27:環保設施中所謂資源回收定義,按照中華民國行業標準分類規定,資源回收業定義:

凡從事資源回收物分類、處理或再利用成再生資源之行業均屬之。如廢塑膠再製粒、廢車船拆解、車殼粉碎、廢輪胎粉碎、廢家電(電腦)拆解、廢日光燈管回收處理、以及從事廢紙、廢鐵、廢木材、廢玻璃、煤灰等再利用等。

因此,主要作為製造其他塑膠(新)產品,因此請分類為「050400製造業」較為適當。

延伸說明:

廢車、廢船報廢回收的場地,亦屬資源回收一類,分類為「060600環保設施」。
收購及販售中古車(二手車)的,分類為「050101零售批發」。

疑義小叮嚀

所謂處理或再利用成再生資源,係為改變廢棄物本質之加工處理,以產生可直接投入製造業生產之再生原料。但不包括:

  1. 由再生資源製造新製品,應歸入C大類「製造業」之適當類別。
  2. 收購或收集中古商品後轉賣,應歸入G大類「批發及零售業」之適當類別。
  3. 資源回收物之批發,應歸入4691細類「回收物料批發業」。

Q28:水質淨化場之土地利用應如何分類?

A28:水質淨化場係屬污水處理作業之一,請分類為「060600環保設施」。

延伸說明:

水質淨化場與自來水之淨水場不同,可由外觀招牌明顯區分,自來水之淨水場如直潭淨水場,請分類為「060504自來水」。

水質淨化場

水質淨化場→060600環保設施

淨水場

淨水場→060504自來水

Q29:流浪動物收容所應如何分類?

A29:請分類為「060600環保設施」。

七、遊憩利用土地疑義案例

Q1: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及各縣(市)政府有公告列入古蹟(含國定、縣定、直轄市定古蹟)應如何認定?

A1:如現地有特定使用,則依現況分類;如現地無明確特定使用用途,且分公告列為古蹟者,則分類為「070101法定文化資產」。可參考「文化部文化資產局網站」中「文化資產查詢」項目,查詢相關資訊。

Q2:已列入公告為古蹟,部分整修提供民眾休閒遊憩使用或暫時管制保護者,如霧峰林宅、舊泰安車站等應如何認定?

A2:均分類為「070101法定文化資產」。

Q3:列入古蹟之延平郡王祠分類應如何分類?

A3:延平郡王祠及臺南孔廟,請分類為「070101法定文化資產」。但一般地方性的孔廟,請分類「070102一般文化設施」。

Q4:自來水遺址如下圖,應如何分類?

A4:請查對是否為登錄法定文化資產,若有登錄法定文化資產,請分類為「070101法定文化資產」,若未登錄法定文化資產,請分類為「050802其他」。

航照影像

航照影像

Q5:「070102一般文化設施」「070103其他文化設施」兩者分類原則?

A5:分類原則整理如下:

  1. 整體內部偏向(既有)文物保存、展示、分享,靜態展示等,偏向分類於「070102一般文化設施」,例如圖書館、博物館、演藝廳、文化中心等。
  2. 整體內部偏向生態、動植物、科學、教育解說展示者,偏向分類於「070103其他文化設施」。例如OO遊客中心、植物園、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等。
  3. 對於同時兼具上述兩者性質者,請參考名稱進行分類,如國立科學博物館,請分類為「070102一般文化設施」。

Q6:「中正堂」、「中興堂」、「中山堂」等應如何認定?

A6:「中正堂」、「中興堂」、「中山堂」等,多為具有專業可表演之舞台或陳列展示空間,如該空間仍有舞台或展示空間供展演,請分類為「070102一般文化設施」。 依上述原則,「國家兩廳院」、「臺北流行音樂中心」、「臺中國家歌劇院」,亦請分類為「070102一般文化設施」。

Q7:社區圖書館應如何認定?

A7:單獨設置之圖書館,含國立OO圖書館、OO市立圖書館、OO縣立圖書館或OO市OO區圖書館等,分類為「070102一般文化設施」。

Q8:林田山林業文化園區(花蓮林務局舊有宿舍區)應如何認定?

A8:林田山林業文化園區主要係以保有原有建築為主,因此分類為「070102一般文化設施」。

Q9:文化部文化資產園區,應如何分類?

A9: 請分類為「070102一般文化設施」。

Q10:羅東林業文化園區,如下圖,應如何分類?

電子地圖

導覽圖

 

A10:

  • 中正北路122巷(包含)以北為宿舍區,分類為「050200純住宅」
  • 中正北路122巷及124巷為區塊道路,可併入「050200純住宅」範圍
  • 中正北路122巷(不包含)以南為林業文化園區,分類為「070102一般文化設施」

Q11:苗栗向天湖的賽夏族原住民祭祀活動廣場及文物展示館,應如何認定?

A11:文物展示館分類為「070102一般文化設施」,原住民祭祀活動廣場請分類為「070200公園綠地廣場」。

延伸說明:

西拉雅族祭祀祖靈的場所(公廨)請分類為「050600宗教」。

Q12:水土保持戶外教室、親子生態園區(無收費之遊憩園區),應如何認定?

A12:兩者內部通常包含有部分的生態池、水土保持設施、步道、綠地、兼具教育推廣性質的設施等,可視為非營利性提供一般民眾休憩之土地(比較偏向公園),分類為「070200公園綠地廣場」。

Q13:提供旅遊資訊與導覽諮詢服務之遊客服務中心,應如何認定?

A13:國家公園或風景區內設置的遊客(服務)中心,多為腹地廣大涵蓋提供教育性質旅遊資訊展示館、公園綠地、遊憩場地等,整體範圍請分類「070200公園綠地廣場」,至獨棟設置之遊客服務中心,則請分類為「070103其他文化設施」,如左鎮月世界觀光旅遊服務中心。

Q14:「花壇故事館」應如何分類?

A14:因該範圍大多開放式綠地,請分類為「070200公園綠地廣場」。

現地實況

簡介

Q15:竹南紅樹林溼地生態區應如何認定?

A15:紅樹林濕地範圍分類為「090100濕地」,至獨立設置瞭望臺供遊客賞鳥遊憩範圍,屬非營利性且亦屬供一般民眾休憩、觀景之土地,分類為「070200公園綠地廣場」。

Q16:有關「070301遊樂場所」,應如何認定?

A16:對於複合性使用分類複雜之土地,依照不同使用情形現況分類。判釋原則彙整如下:

  1. 已失去原建立功能,僅供休閒娛樂之使用,分類為「070301遊樂場所」。 例:七股鹽山地區已停止產鹽,分類為「070301遊樂場所」。
  2. 其使用目的各自明確區隔且屬開放空間,不易確認整體範圍或歸屬單一分類,應各為分類。例:武陵農場、福壽山農場、阿里山國家公園等。
  3. 考量主要使用目的,附屬建物係為增加主體功能而另施作,仍視為相同土地使用分類,以最大範圍為整體分類。例:清境農場小瑞士花園、飛牛牧場、苗栗西湖渡假村等,請分類為「070301遊樂場所」。

Q17:KTV、卡拉OK應如何認定?

A17:不備有陪侍服務之視聽歌唱業屬室內遊樂場所,分類為「070301遊樂場所」。

Q18:超輕型載具起降場應如何認定?

A18:請分類為「070302體育場所」,相關說明可參考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超輕型載具」專區。

Q19:溫泉泡湯設施地點,應如何認定?

A19:提供住宿服務之溫泉泡湯(多為飯店附屬設施),分類為「050102服務業」;無提供住宿服務之溫泉泡湯(含泡湯屋、浴池或換衣間等),不論是室內或戶外開放式浴池(露天),均請分類為「070301遊樂場所」。

Q20:「夾娃娃機」、「湯姆熊歡樂世界」、「賭博電玩場所」、「桌遊店」及「密室逃脫」,應如何分類?

A20:皆屬於室內遊樂場,請分類為「070301遊樂場所」。

Q21:未明確列入遊樂場所或體育場,應如何認定?

A21:包含射箭、飛靶、射擊、漆彈場、小型賽車場、空手道道館、劍道館、跆拳道館、柔道館、羽毛球館、運動中心、健身中心、健身房等,分類原則說明如下:

  1. 如是屬官方管有使用且與官方其他設施連續分布,則整體劃歸為「060100政府機關」;單獨設立者,如經現地確認或相關資料佐證未開放公眾使用,則分類為「060100政府機關」。
  2. 若為單獨設立者,民間設置或軍方、警方設置但開放公眾使用;漆彈場、小型賽車場均分類為「070301遊樂場所」;射箭、飛靶、射擊、空手道道館、劍道館、跆拳道館、柔道館、羽毛球館、桌球館均分類為「070302體育場所」。
  3. 運動中心、健身中心、健身房,均請分類為「070302體育場所」。

八、鹽礦利用土地疑義案例

Q1:「080200土石及相關設施」與水泥製造業,應如何區隔分類?

A1:所謂土石包含「陸上土石、河川及水域土石、濱海及海域土石」,而依據土石採取法第四條規定:「土石採取場:指土石採掘、儲存及附屬於場內搬運、碎解、洗、選作業之場所」,土石相關設施其影像及現場都有機具、土石堆置、砂石車等,分類為「080200土石及相關設施」。常與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之水泥製造業、預拌混凝土製造業、水泥製品製造業等,非常相似,如為獨立設置之「預拌混凝土廠」、「水泥製造」分類為「050400製造業」。

土石採取場

土石採取場

土石相關設施(戶外簡易式)

土石相關設施(戶外簡易式)

土石相關設施(具規模)

土石相關設施(具規模)

Q2:礦區範圍內的中油人員紀念館,應如何認定?

A2:中油人員紀念館分類為「070102一般文化設施」。

Q3:中油探勘處鑽機保養廠,應如何認定?

A3:屬石油開採設施之附屬設施,分類為「080100礦業及相關設施」。

Q4:中油探採事業部天然氣處理廠,應如何分類?

A4:經查天然氣處理廠為針對地質探勘開發生產的天然氣或油氣進行處理及加工,屬石油開採設施之附屬設施,分類為「080100礦業及相關設施」。

Q5:苗栗縣頭屋鄉部分地區常見中油公司設立之設備如下圖,應如何分類?

080100_1

080100_2

080100_3

A5:經查詢經濟部地質調查及礦業管理中心「國土礦業資料倉儲整合平台」,錦青礦場錦水區位於苗栗縣頭屋鄉,該礦區礦種為天然氣及石油礦,照片中屬油井及天然氣井的井口開關設備,屬石油開採設施,請分類為「080100礦業及相關設施」。另「國土礦業資料倉儲整合平台」所提供的「土石資源區」、「礦區」資料說明如下:

  1. 一般所謂「OO土石資源區」、「OO礦區」為一整體分布範圍區域,如實際仍在開採者,則稱為「OO土石場」、「OO礦場」。
  2. 「OO土石區範圍圖」、「OO礦區圖」,常偏向規劃範圍,實際未必有開挖情形,仍須參考影像或現場情形將實際範圍予以分類。

九、其他利用土地疑義案例

Q1:有關「090100濕地」應如何認定?

A1:請適當參考內政部國土管理署提供重要濕地範圍資料,依現場情形將濕地、沼澤、紅樹林(水筆仔、紅海欖、欖李及海茄苳)納入濕地分類。

Q2:墾丁之海灘應如何認定?

A2:墾丁分類為「090301灘地」;「040300水道沙洲灘地」則是包含湖沼、河口之海埔地與三角洲及指定之洩洪區。由右圖河川流域圖顯示,墾丁並非屬於河灘範圍。

四重溪及保力溪河川流域圖

四重溪及保力溪河川流域圖

港口溪河川流域圖

港口溪河川流域圖

木麻黃樹林

Q3:學校部分內部建築物已有其他使用,應如何認定?

A3:已廢棄舊學校提供停車場、高雄市政府勞工就業服務台、中洲老人活動中心、鄉土人文教育館、舊教室,鐵網圍起空地等用途,依實際不同使用目的進行分類。至操場如仍可供民眾運動使用,請分類為「070302體育場所」,如操場已廢棄無法使用,則請分類為「090501未使用地」;至整體廢棄校園暫無其他使用,則請分類為「050802其他」。

Q4:流動夜市、提供臨時停車或無法明確知道其使用目的的空地,應如何認定?

現地照片

現地照片(一)

現地照片

現地照片(二)

A4:服務業係指提供個人工商服務的地方,偏向於固定使用用途,不因時間不同而有多種使用情形。因此,僅作為晚間臨時使用的夜市場地,分類為「090501未使用地」。或屬提供臨時停車或無法明確知道其使用目的的空地,亦分類為「090501未使用地」。部分流動夜市附設有停車場,如其附設停車場,除夜市營業時間外,並未對外開放(未獨立對外營業),請併入原坵塊範圍,以整體範圍分類,如臺中環中夜市、旱溪夜市、大慶夜市。

Q5:無人飛行器協會術科考場應如何分類?

A5:經與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確認,無人飛行器協會術科考場場地無設定特地目的,故分類為「090501未用地」。

Q6:標示土壤污染土地應如何分類?

A6:分類為「090501未使用地」。

Q7:對於興建中的公共工程如道路、公園、圖書館或政府機關等,應如何分類?

A7:常見公共工程包含公共建築(如圖書館)、運輸基礎設施(如國道)、公共空間(如公園)、公共服務(如溝渠)等不同類型,如已整地或正整地進行施工,其範圍請分類在「090502人工改變中土地」,如該建築物興建中,請分類為「050801興建中」;另對於現場已完工但影像尚未更新者,可適當參考地籍資料或竣工/設計圖資進行分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