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建築利用土地疑義案例
Q1:農產品批發市場與公私有零售市場,應如何區分?
A1:農產品批發市場為公司化管理經營,並以拍賣方式進行交易,與零售市場由市場管理委員會或市場自治組織管理經營不同,農產品批發市場請分類為「010402農業產銷及加工設施」,如為公私有零售市場,請分類為「050101零售批發」。
Q2:麵包店蛋糕店應如何認定?
A2:具有店面之販售麵包或蛋糕等,分類為「050101零售批發」。
Q3:瓦斯行及煤氣行,應如何認定?
A3:瓦斯行及煤氣行主要是販售瓦斯,請分類為「050101零售批發」。
Q4:國軍福利站、OO員工消費合作社,應如何分類?
A4:均請分類為「050101零售批發」。
Q5:「050102服務業」應如何認定?
A5:服務業係指提供個人或工商服務使用之土地,包括住宿、餐飲、運輸通信、金融保險、不動產租賃、專業、科學、及技術服務業等。以下列出易產生疑義之營業項目供實務判斷參考:
- 彩券行:係屬於特定銀行經營項目(博弈)之各營業據點,屬於金融服務一種,分類為「050102服務業」。
- 販售(安裝)遮陽棚店家:非屬直接生產製造遮陽布或鋼架,且多提供安裝服務,分類為「050102服務業」。
- 電信發射台或基地台屬運輸通訊:分類為「050102服務業」。
- 八大行業(含備有陪侍服務之視聽歌唱業):為其他服務,分類為「050102服務業」。
- 兼販手機與預付卡之特約店:分類為「050102服務業」。
- 室內裝潢:屬「050102服務業」。販售窗簾的門市屬「050101零售批發」;製造窗簾的中央工廠屬「050400製造業」。
Q6:溫泉飯店、溫泉小木屋、民宿(含戶外園區)應如何認定?
A6:具有「住宿」之主要使用目的,戶外相關遊憩休閒設施為增加主體功能,故視為相同土地使用分類,以最大範圍為整體分類,分類為「050102服務業」。
Q7:非屬國道服務區或休息站之「服務區、休息站」應如何認定?
A7:非屬國道服務區或休息站之「服務區、休息站」為道路規劃時規劃作為休息、服務使用範圍,分類為「050102服務業」,如三義車亭休息站。
Q8:提供住宿的國軍英雄館、教師會館及警光會館,應如何認定?
A8:主管機關雖為政府單位,但大多為委外經營,仍屬住宿服務,請分類為「050102服務業」。
Q9:「中國石油探採事業部」應如何認定?
A9:「中國石油探採事業部」如為中油公司內部辦公人員據點,而非礦業開採之相關設施,請分類為「050102服務業」。
Q10:「儲蓄信用合作社」或「儲蓄合作社」之土地使用該如何分類?
A10:請分類為「050102服務業」。
Q11:有關農會辦理之OO訓練班、OO產銷班場地部分,應如何認定?
A11:若主要偏重於提供辦理農產品相關技術交流及教育服務,則分類為「050102服務業」;如主要為農產品銷售場地,則分類為「050101零售批發」;主要為採收及分裝農產品之集貨及包裝場地,請分類為「010402農業產銷及加工設施」。
Q12:複合式的SPA會館,內含游泳池設施,分類為服務業或體育場所較為適合?
A12:主要以美容服務為主,分類為「050102服務業」。而招牌是「OO溫水(室內)游泳池」者,則分類為「070302體育場所」。
Q13:兼具展售中心及維修服務之汽車銷售營業所應如何認定?
A13:無法區隔展售中心及維修服務之汽車銷售營業所,整體分類為「050102服務業」;如可明顯區隔分開,則展售中心分類為「050101零售批發」,維修廠分類為「050102服務業」。
Q14:各種飲用水、空氣、廢棄物內容物、藥品、食品、儀器檢測、材料等服務(可能為公司或財團法人或公家設立之各種實驗室)如何分類?
A14:受理各界申請辦理如飲用水、空氣、廢棄物內容物、藥品、食品、儀器檢測、工程材料如鋼筋、混凝土品質檢驗等專業檢驗技術服務者,不論為公司或財團法人或公家設立之各種實驗室,請分類「050102服務業」。但設置作為定期辦理空氣品質、水資源品質、噪音等定期監測站,則請分類為「060600環保設施」。
Q15:私人的殯儀館(如龍巖人本集團)之土地使用該如何分類?
A15:請依實際土地利用現況分類成「050102服務業」或「050700殯葬設施」。
Q16:有關現場招牌為「免費教授臺語」,應如何分類?
A16:請分類為「050802其他」。如有收費,則請分類為「050102服務業」。
現況照片
Q17:「阿南達瑪迦靈性生態村」應如何分類?
A17:經查該生態村以渡假養生服務為主並經營有機農場,請分類為「050102服務業」。
Q18:「南投埔里桃米生態村」應如何分類?
A18: 因「南投埔里桃米生態村」無明顯外圍圍牆區隔整體使用範圍或獨立設置設施,請就內部使用情形各別分類,如餐廳和民宿分類為「050102服務業」。
Q19:台灣電力公司、台灣自來水公司及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等應如何分類?
A19:台灣電力公司、台灣自來水公司及臺北自來水事業處等公營事業,請依其實際土地利用現況進行分類。 其營業處、管理處、服務所及訓練所,請分類為「050102服務業」。 至其電業或自來水相關設備,請依其土地利用現況分類為「060502電力」或「060504自來水」。
Q20:中央印製廠青潭廠區、財政部印刷廠,應如何分類?
A20:經查「國家發展委員會」 網站,中央印製廠及財政部印刷廠皆屬國營事業機構,主要目的以製造業為主,請分類為「050400製造業」。
Q21:中華電信機房及其訓練所之土地使用該如何分類?
A21:請分類為「050102服務業」。
Q22:倉儲物流中心,應如何認定?
A22:為整批鐵皮屋倉庫,提供租借存放物料或廢棄土石使用,分類為「050500倉儲」。至於貨物配送、宅配、快遞(含附屬存放貨物倉庫)範圍,則分類為「050102服務業」。另如貨運公司供車輛調度、休息的場地,無涉及貨物配送等,則請分類為「030505道路相關設施」。
宅配轉運中心→050102服務業
宅配營業所→050102服務業
Q23:以提供場地租借服務為主的土地,應如何分類?
A23:舉例如下:。
- 「OO勞工育樂中心」以提供場地租借服務為主,部分勞工育樂中心提供住宿服務,請分類為「050102服務業」。
- 「OO會議中心」以提供場地租借服務辦理會議為主,請分類為「050102服務業」。
- 「OO展覽館」、「OO展覽中心」以提供場地租借服務為主,如主要為辦理工商展覽者,請分類為「050102服務業」;主要為辦理文化展覽者,請分類為「070102一般文化設施」。
Q24:遇到店家招牌毀損或不清楚狀況,應如何分類?
A24:辦理建物分類作業時,若有設置完整招牌,且土地使用現況與招牌標示內容相符者,則參考招牌辦理分類作業,若無設置招牌或招牌已毀損或明顯與現況使用不符時,則請依實際土地利用現況進行分類辦理分類作業。
Q25:招牌為「OO實業有限公司」或「OO企業社」應如何認定其分類?
A25:除了可依照外觀及其土地利用現況進行分類外,亦可至相關網站查詢,如經濟部商業司「商工登記公示資料查詢服務」、經濟部工業局「工廠公示資料查詢系統」、中華民國全國工業總會「工業團體服務網」、「臺灣開放政府資料搜尋」等。
Q26:建築物(含獨棟、連棟式建築物、透天厝及公寓等)混合不同使用類別時應如何認定?
A26:建築物具有主要使用目的,相同使用目的且連續範圍內,其附屬建物係為增加主體功能而另施作,仍視為相同土地使用分類,以最大範圍為整體分類(詳細案例請參考附件一)。如幼稚園戶外園區、宗教附屬設施、溫泉飯店、具戶外園區之休閒餐飲店、具戶外園區之民宿、遊樂場所、動物園、遊客中心等。判斷原則如下:
(一) 連棟式建築物:以使用比例做為判斷原則。
- 「050200純住宅」定義:該棟建築物「完全為住宅使用」,無混雜其他使用分類。
- 凡整棟建築物整體住宅使用比例≧50%者,可適用「0503混合使用住宅」,以住宅以外最大比例使用類別分類,判斷為「05030X兼XX使用住宅」。
- 凡整棟建築物整體住宅使用比例<50%者,則以最大比例之使用類別分類。
- 凡整棟建築物使用情形分屬不同大類,且使用比例相同,經參考內政部104年版土地利用分類系統表分類說明,混合使用住宅係指「1樓供工業、商業或其他使用…」,則以1樓使用情形分類。但如1樓為「住宅使用」,因不符純住宅定義,因此採用2樓使用情形分類,依序順推,如2樓亦為住宅使用,則採用3樓使用情形分類等。
(二) 透天厝及公寓:透天厝及公寓(採各自獨立出入口,多為5-6樓以下建築物),則請依分戶各自分類。
(三) 頂樓加蓋:有關頂樓加蓋情形,除完全封閉者(包含保留部分空間,僅後半部完整封閉),才列入使用樓層數比例計算。
-----頂樓加蓋認定原則-----
1. 頂樓加蓋有下列A、B、C,3種樣式
樣式A:牆面未封閉,有使用。
樣式B:封閉 3 面牆面,有使用。
樣式C:完整封閉且有使用。
2. 只有樣式C頂樓加蓋情形(包含保留部分空間,僅後半部完整封閉),才列入樓層立體使用計算,其他如A、B則不列入。
Q27:不同樓高建築物部分樓層如有打通共同使用時,應如何認定?
A27:建築物使用分類,原則上係按不同樓高的建築物各別進行分類作業,雖不同建築物有部分樓層打通使用者,仍按照上述分類原則。 因此,2樓式建築物,1樓為零售,2樓為住家,分類為「050302兼商業使用住宅」;3樓式建築物,1樓為零售,2、3樓為住家,分類為「050302兼商業使用住宅」。
Q28:配合地形房屋建造,1樓為服務業,地下1-2層為住家使用之建築物如何分類?
A28:沿著斜坡建築的立體建物,其樓層數計算方式,應以實際樓層數計算,再進行分類認定。雖然在山坡上看為1樓式建物,但實際分類為3樓層建築物,1、2樓為住家使用,3樓為服務業使用,該建物分類為「050302兼商業使用住宅」。
Q29:1樓為餐廳、2樓為住家,部分頂樓加蓋,但頂樓加蓋範圍未達樓地板1/2,應如何認定?
A29:頂樓加蓋範圍未達總樓地板1/2(含)以上,不列入樓層數計算,視為2樓式建築物,故分類「050302兼商業使用住宅」。
Q30:建物各樓層分屬不同使用分類時,應如何認定?
A30:舉例如下:
- 20樓集合式大樓,1樓店面共有7-11、銀行、補習班、餐廳、公司行號,2至5樓為補習班、6至18樓為公司行號,19至20樓為住宅使用:依最大使用比例分類,分類為「050102服務業」。
- 10樓集合式大樓,1樓為中醫診所,2至10樓為住宅:「050303兼其他使用住宅」。
- 5樓集合式大樓,1至3樓為中醫診所,4至5樓為住宅:「060300醫療保健」。
- 4樓建物,1樓為中醫診所,其他為補習班使用:「050102服務業」。
- 3樓建物,1樓為7-11,2至3樓為美髮店:「050102服務業」。
- 3樓建物,1樓為7-11,2樓為餐廳,3樓為住家:當使用比例各占1/3,以1樓使用做為分類,分類為「050101零售批發」。
- 2樓建物,1樓為7-11,2樓為住宅:當使用比例各占1/2時,其住宅使用比例達50%以上,可適用「0503混合使用住宅」,以住宅以外最大比例使用類別分類,故以1樓使用做為分類參考,分類為「050302兼商業使用住宅」。
- 集合式大樓1樓有診所及服務業比例各半,2樓以上全部為住宅:原則分類為「050302兼商業使用住宅」,但如分類到「050303兼其他使用住宅」亦可。
Q31:5層樓建物如右圖,1樓一半是書局、另一半閒置,2樓是補習班,3樓閒置,4至5樓是內政部移民署,應如何分類?
A31:1樓書局為「050101零售批發」、2樓補習班為「050102服務業」、3樓閒置為「050500倉儲」,4及5樓為「060100政府機關」,依該棟建築物最大使用比例為「060100政府機關」,請分類為「060100政府機關」。
Q32:校區外之學生宿舍、實習工廠與工地外臨時搭建的宿舍、辦公室應如何認定?
A32:判斷原則如下:
- 校區外之學生宿舍,多屬學校長期租借供學生住宿使用,有可能屬國宅、部分大樓某些樓層等情形,應視同住宅情形,依其實際土地利用現況予以分類「050200純住宅」、「050301兼工業使用住宅」、「050302兼商業使用住宅」、「050303兼其他使用住宅」。
- 有關校區外之實習工廠,如單純屬於學校為培訓學生技能之場地,並無營業行為,則視所屬學校類別予以分類為「060202小學」、「060203中學」、「060204大學」、「060205特種學校」。至於屬於建教合作的工廠、餐聽、飯店、旅館等(有營業行為者),則仍依其實際土地利用現況予以分類為「050102服務業」或「050400製造業」等。
- 建築工地內搭建供作業人員住宿辦公,應併同建築基地分類為「050801興建中」。
- 建築工地外搭建供作業人員住宿辦公處所,分類為「050200純住宅」。
Q33:「國防部和平新莊」,外觀類似眷村,外面有完整的圍牆,內有宿舍以及大片空地(如下圖),是否圍牆內整體分類為「050200純住宅」?
A33:經查詢「國防部和平新莊」為國防部單身宿舍,請全部分類為「050200純住宅」。
Q34:老字號小吃製作場所(如右圖)應如何認定?
A34:於住家庭院進行臨時性或少量炊粿或包肉粽等,不視為食品製造業,仍依住宅主要使用情形分類,不須另分類。另按中華民國行業標準分類中,有關「食品製造業」定義,凡從事將農、林、漁、牧業產品處理成食品之行業均屬之,如肉類、魚類、水果及蔬菜之處理保藏、動植物油脂、乳製品、磨粉製品及動物飼料等製造。因此,麵包工廠(不含一般具店面販售之麵包店)、醬菜醃製工廠、烏魚子製造工廠等(含中央工廠),均分類為「050400製造業」。
Q35:瑪利亞庇護工廠應如何認定?
A35:為瑪利亞基金會單獨設置之麵包工廠(食品製造場地),分類為「050400製造業」;如與托育照護、職業訓練輔導、讀書閱覽、醫務室暨複健、運動暨休閒等基金會場地合併設置者,則分類為「060400社會福利設施」。
Q36:中油二氧化碳脫除廠,應如何認定?
A36:屬於石油製造相關設施,分類於「050400製造業」。
Q37:漢翔航空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應如何認定?
A37: 該公司雖然有提供交通運輸、後勤管理、資訊、醫療、電子、教育訓練等領域服務,仍以飛機製造為本業,分類為「050400製造業」。
Q38:OO糖廠、OO酒廠,應如何認定?
A38:對於常見工廠轉型兼營觀光服務者,因其主要目的仍以製造為主,請分類為「050400製造業」,如已歇業轉型作為其他用途,則依實際使用目的為分類原則,舉例如下:
- 埔里酒廠雖兼具休閒觀光功能,仍以釀酒事業為主要目的,請分類為「050400製造業」。
- 台糖公司小港廠、虎尾及善化糖廠,仍以製糖事業為主要目的,請分類為「050400製造業」。
- 至溪湖糖廠以轉型作為觀光用途,請分類為「070301遊樂場所」。
Q39:食品工廠的醬菜醃製桶(池)及曝曬場地,應如何認定?
A39:醬菜醃製桶(池)、及曝曬範圍,均屬食品加工製作過程所需工作環境,均分類為「050400製造業」。對於住家空地臨時性曝曬醬菜範圍土地,不須另分類。
現場照片(一)
現場照片(二)
Q40:鐵皮建物或無建物土地,如何認定為「050500倉儲」?
A40:判斷原則如下:
- 鐵皮建物無設置招牌,又保有大型車輛出入口,通常偏向堆置倉儲利用土地,請分類為「050500倉儲」。如實在完全無法辨識其使用用途之建物,再將其分類為「050802其他」。
- 對於規則性堆疊、非隨意丟置的將原料、產品或物品堆棧土地,可視為存放非金屬礦物之產業相關原料堆棧土地,分類為「050500倉儲」。
- 至該土地範圍內,部分範圍有汽車隨意停放,則分類為「090501未使用地」,如下圖紅色範圍。
Q41:宗教及其附設設施應如何認定?
A41:因宗教因素而設置相關設施種類繁多,除為提供宗教集會及活動使用者分類為「050600宗教」,至香客大樓主要係服務來訪的進香團香客等,偏向宗教或公益服務,不論是在寺廟範圍內,或獨立於寺廟範圍外,分類為「050600宗教」。餘相關設施雖為宗教團體所設置,仍請依實際使用情形進行分類。以慈濟附設相關設施為例:
- 慈濟靜思堂、東大園區、精舍:「050600宗教」
- 慈濟醫院:「060300醫療保健」
- 大愛電視台:「050102服務業」
- 慈濟環保站:「060600環保設施」
Q42:「O氏宗祠」應如何認定?
A42:分類為「050600宗教」。
Q43:錫安山地區應如何認定?
A43:錫安山屬於混雜有住家、宗教建築物之開放式空間,提供遊客遊憩、林木等相關設施等,因此,不適用於整體歸屬於同一分類原則,請按內部各項實際使用情形進行分類。
Q44:大甲媽哨角隊會館,應如何認定?
A44:小型民俗藝文表演團體的練習、集會、辦公或休息場地空間(尚包含像北管、戲曲、歌仔戲團等),並無在該場地進行表演者,分類原則如下:
- 如為獨立建築物(如大甲媽哨角隊會館),以人民團體分類原則,分類為「050802其他」。
- 如是與廟宇、神壇共同使用者,則請併同分類為「050600宗教」。
- 如為借用活動中心、村里辦公室等公共空間,仍請按照原活動中心、村里辦公室使用用途,分類「060400社會福利設施」。
- 但像OO音樂教室、OO舞蹈教室等,則較偏向主要為對外招募學生,提供師資、場地供學習音樂、舞蹈場地,屬於教育服務,請分類為「050102服務業」。
Q45:有關建物興建工程施工各階段應如何分類?
A45:判斷原則說明如下:
- 雜木叢生情形:「090501未使用地」。
- 動工開發中:「090502人工改變中」。
- 建物興建中:「050801興建中」。
- 建物興建完成且掛牌招租或出售中:「050802其他」。
- 建築外牆整修或其他施工工程:請依實際土地利用現況進行分類。
- 現場與招牌不符者:請依實際土地利用現況進行分類,如懸掛有「手機交流站」招牌,但現場看來已無任何商業行為之住宅,請分類為「050200純住宅」。
現地照片(一)
現地照片(二)
Q46:有關建案銷售各階段應如何分類?
停建情形→「050801興建中」
A46:判斷原則說明如下:
- 建築公司為建案銷售廣告,而興建樣品屋或銷售中心之土地範圍,不管是否為建築基地,均分類為「050801興建中」。
- 若僅圍起來標示「OO建案預定地」,並無建築物,分類為「090502人工改變中」。
- 如僅架設廣告鷹架,明顯不為建築基地土地範圍,短暫廣告宣傳使用,分類為「090501未使用地」。
- 另因各種因素導致已執行建案停建情形,蓋到一半的建築範圍,請分類為「050801興建中」。
「050802其他」
Q47:廢棄建物,無明確使用目的,應如何分類?
A47:分類原則如下:
- 完整無破損者,無明確使用目的,請分類為「050802其他」,如廢棄水塔及停業加油站。
- 明顯無法居住或使用者,請分類為「050802其他」。
- 無屋頂的廢棄屋,分類為「090501未使用地」。
廢棄水塔
停業加油站
Q48:「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財團法人農業科技研究院動物科技研究所」及「財團法人國家實驗研究院」應如何認定?
A48:均屬於各主管機關(衛生福利部、農委會及科技部)支持成立之研究機構,並非單純以商業行為導向,又不專屬公共利用土地相關分類,因此,分類為「050802其他」。另財團法人工業技術研究院、財團法人中華電腦中心、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或人民團體(國民黨黨部、民進黨黨部)、民意代表辦事處、國際獅子會、扶輪社、救國團等之辦公處所,亦分類為「050802其他」。
Q49:中華民國台灣女童軍訓練中心、救國團設置訓練中心或青年活動中心該如何分類?
A49:其「總會(辦公處所)」請分類為「050802其他」,其相關外部訓練中心或青年活動中心,因無設限租用場地或住宿人員資格,請分類為「050102服務業」。
Q50:工業區入口處獨立的警衛室,應如何認定?
A50:因無法與其它工業區內公司工廠併同分類,分類為「050802其他」。至於住宅大樓、學校、或港口門口之警衛室,則與住宅大樓、學校或港口併同分類。
Q51:「警察服務站」,建物外貌似社區周圍的安全巡邏服務,應如何認定?
A51:考量警察服務站多為臨時性設置,且平日並無派駐警力,建議仍以主要使用為其分類依據。
Q52:農田水利會,應如何分類?
A52:請分類為「050802其他」。因應107年1月17日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農田水利會將改制為公務機關,待正式改制後再修正分類為「060100政府機關」。